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民用天然气全覆盖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民用天然气全覆盖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建设规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民用天然气全覆盖工程项目
2、拟建地点:2023年鄂托克前旗新建供气站为:敖勒召其镇1处:马场井村(1处供气站);城川镇12处:哈日色日嘎查(3处供气站)、二道川村(3处供气站)、麻黄套村(2处供气站)、糜地梁嘎查(2处供气站)、阿日勒嘎查(2处供气站);昂素镇9处供气站:巴彦乌素嘎查(3处供气站)、哈日根图嘎查(2处供气站)、巴彦呼日呼嘎查(2处供气站)、巴彦柴达木嘎查(2处供气站);上海庙镇3处:芒哈图嘎查(1处供气站)、哈沙图嘎查(1处供气站)、拜图嘎查(1处供气站),共计13个嘎查村建设25处供气站。
3、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 (略)
4、项目内容与规模:
该项目为鄂托克前旗境内68个嘎查村、社区建设实施户户通天然气工程,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规模为日企划量3万立方米,在全旗68个嘎查(村)均减少移动式撬装气化站,入户管道为低压管道,场站占地约2.11亩。
5、项目投资及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每处供气站约350万左右,总投资为 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建设周期:2023年8月-2023年12月。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占地补偿、规划选址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企业居民的影响风险;
4、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做到不扰民;
3、在工程实施过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鄂托克前旗 (略)
联系人:吴信春电话:*
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公示时间: 2023 年3月24日
建设规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民用天然气全覆盖工程项目
2、拟建地点:2023年鄂托克前旗新建供气站为:敖勒召其镇1处:马场井村(1处供气站);城川镇12处:哈日色日嘎查(3处供气站)、二道川村(3处供气站)、麻黄套村(2处供气站)、糜地梁嘎查(2处供气站)、阿日勒嘎查(2处供气站);昂素镇9处供气站:巴彦乌素嘎查(3处供气站)、哈日根图嘎查(2处供气站)、巴彦呼日呼嘎查(2处供气站)、巴彦柴达木嘎查(2处供气站);上海庙镇3处:芒哈图嘎查(1处供气站)、哈沙图嘎查(1处供气站)、拜图嘎查(1处供气站),共计13个嘎查村建设25处供气站。
3、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 (略)
4、项目内容与规模:
该项目为鄂托克前旗境内68个嘎查村、社区建设实施户户通天然气工程,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规模为日企划量3万立方米,在全旗68个嘎查(村)均减少移动式撬装气化站,入户管道为低压管道,场站占地约2.11亩。
5、项目投资及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每处供气站约350万左右,总投资为 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建设周期:2023年8月-2023年12月。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占地补偿、规划选址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企业居民的影响风险;
4、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做到不扰民;
3、在工程实施过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鄂托克前旗 (略)
联系人:吴信春电话:*
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公示时间: 2023 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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