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土出让告字[2023]008号
经南漳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 亩均税收 | |||||||
23006 | 九集镇旧县铺和王花园村( (略) 道以西) | 65882.78 | 工业 用地 | ≥1.0 | ≥30% | ≤15% | 不低于200万元/亩 | 不低于15万元/亩 | 50 | 610 | 12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与本次挂牌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特殊情况说明
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按照“3+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X”即废水执行G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排放限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3类标准。
土地竞得人须先与经济开发区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再与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4月12日10时——2023年4月21日10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童女士
竞买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南漳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开 户 行:(以报名领取相关资料时的通知为准)
账 号:(以报名领取相关资料时的通知为准)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南土出让告字[2023]008号
经南漳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 亩均税收 | |||||||
23006 | 九集镇旧县铺和王花园村( (略) 道以西) | 65882.78 | 工业 用地 | ≥1.0 | ≥30% | ≤15% | 不低于200万元/亩 | 不低于15万元/亩 | 50 | 610 | 12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与本次挂牌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特殊情况说明
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按照“3+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X”即废水执行G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排放限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3类标准。
土地竞得人须先与经济开发区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再与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4月12日10时——2023年4月21日10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童女士
竞买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南漳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开 户 行:(以报名领取相关资料时的通知为准)
账 号:(以报名领取相关资料时的通知为准)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南土出让告字[2023]008号
经南漳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 亩均税收 | |||||||
23006 | 九集镇旧县铺和王花园村( (略) 道以西) | 65882.78 | 工业 用地 | ≥1.0 | ≥30% | ≤15% | 不低于200万元/亩 | 不低于15万元/亩 | 50 | 610 | 12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与本次挂牌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特殊情况说明
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按照“3+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X”即废水执行G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排放限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3类标准。
土地竞得人须先与经济开发区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再与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4月12日10时——2023年4月21日10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童女士
竞买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南漳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开 户 行:(以报名领取相关资料时的通知为准)
账 号:(以报名领取相关资料时的通知为准)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南土出让告字[2023]008号
经南漳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 亩均税收 | |||||||
23006 | 九集镇旧县铺和王花园村( (略) 道以西) | 65882.78 | 工业 用地 | ≥1.0 | ≥30% | ≤15% | 不低于200万元/亩 | 不低于15万元/亩 | 50 | 610 | 12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与本次挂牌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特殊情况说明
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按照“3+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X”即废水执行G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排放限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3类标准。
土地竞得人须先与经济开发区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再与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4月12日10时——2023年4月21日10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漳县国有土地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童女士
竞买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南漳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开 户 行:(以报名领取相关资料时的通知为准)
账 号:(以报名领取相关资料时的通知为准)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