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震鑫仿真植物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震鑫仿真植物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震鑫仿真植物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向西沿河路南3号4号楼5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震鑫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利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主要从事仿真树干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仿真树干117.2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混料、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
公示时间 | 2023-03-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震鑫仿真植物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石排镇向西沿河路南3号4号楼5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震鑫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利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主要从事仿真树干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仿真树干117.2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混料、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
公示时间 | 2023-03-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石崇办事中心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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