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三水厂配套引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内江市第三水厂配套引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略) 第三水厂配套引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 (略) (略) (略) (略) 承担“ (略) 第三水厂配套引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第三水厂配套引水管道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中区永安镇、凤鸣镇、靖民镇,经开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总投资5744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泵站、进水管道、输水管道工程,其中取水泵站1座(设计取水总规模40万立方米/天);输水管道采用2根DN1600mm钢管(长度约为25800米)、2根DN1400mm钢管(长度约为3000米);泵站进水管道采用1根DN2400mm钢管(长度约为1060米),取水头部自流管采用2根 DN1600mm钢管(长度约为160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2、联系人:袁经理
3、联系电话:*
4、邮箱:*@*q.com
5、通讯地址: (略) 市中区玉溪路304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 (略) (略)
2、联系人:扶经理
3、联系电话:*
4、邮箱:*@*63.com
5、通讯地址: (略) 东兴区科技孵化器6楼2-4-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该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略) 第三水厂配套引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 (略) (略) (略) (略) 承担“ (略) 第三水厂配套引水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第三水厂配套引水管道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中区永安镇、凤鸣镇、靖民镇,经开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总投资5744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泵站、进水管道、输水管道工程,其中取水泵站1座(设计取水总规模40万立方米/天);输水管道采用2根DN1600mm钢管(长度约为25800米)、2根DN1400mm钢管(长度约为3000米);泵站进水管道采用1根DN2400mm钢管(长度约为1060米),取水头部自流管采用2根 DN1600mm钢管(长度约为160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2、联系人:袁经理
3、联系电话:*
4、邮箱:*@*q.com
5、通讯地址: (略) 市中区玉溪路304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 (略) (略)
2、联系人:扶经理
3、联系电话:*
4、邮箱:*@*63.com
5、通讯地址: (略) 东兴区科技孵化器6楼2-4-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该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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