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23号
(略) 鸭绿江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鸭旅请〔2023〕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吉林衡润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略) 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衡润评字〔2023〕009号),项目的建设是推进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略) 人参行业发展壮大的需要,是发展临江经济的需要,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鸭绿江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花山镇老三队村,东至*一路,西至*二路,南至规划一路,北至规划二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59㎡,总建筑面积*.49㎡。
地块一占地面积5865.34㎡,总建筑面积3900.00㎡。建设内容为锅炉房一座、给水泵房一座及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等。
地块二占地面积66496.95㎡,总建筑面积*.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地下建筑面积39440.95㎡。建设内容为开闭所一座、产品研发中心三栋、厂房四栋及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等。
地块三占地面积57521.30㎡,总建筑面积46473.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446.04㎡,地下建筑面积17027.52㎡。建设内容为堆场两座、污水处理站一栋、加工车间两栋、库房两栋、换热站一座及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2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9664.7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70000万元和地方自筹19664.73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鸭绿江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鸭绿江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鸭绿江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鸭绿江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23号
(略) 鸭绿江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鸭旅请〔2023〕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吉林衡润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略) 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衡润评字〔2023〕009号),项目的建设是推进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略) 人参行业发展壮大的需要,是发展临江经济的需要,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人参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鸭绿江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花山镇老三队村,东至*一路,西至*二路,南至规划一路,北至规划二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59㎡,总建筑面积*.49㎡。
地块一占地面积5865.34㎡,总建筑面积3900.00㎡。建设内容为锅炉房一座、给水泵房一座及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等。
地块二占地面积66496.95㎡,总建筑面积*.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地下建筑面积39440.95㎡。建设内容为开闭所一座、产品研发中心三栋、厂房四栋及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等。
地块三占地面积57521.30㎡,总建筑面积46473.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446.04㎡,地下建筑面积17027.52㎡。建设内容为堆场两座、污水处理站一栋、加工车间两栋、库房两栋、换热站一座及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2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9664.7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70000万元和地方自筹19664.73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鸭绿江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鸭绿江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鸭绿江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鸭绿江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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