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告知承诺)(杏坛)-11440606MB2D25481M/2023-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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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告知承诺)(杏坛)-11440606MB2D25481M/2023-00312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告知承诺)(杏坛)
发布日期:2023-03-24浏览次数:-


根据《 (略)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分局于2023年3月24日受理1个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的环评文件及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7-*、*

电子邮箱:*@*q.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环评技术单位

受理日期

1

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

广东宏易 (略)

(略) 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39栋106A、203A、204A

广东 (略)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告知承诺书(含作为附件的环评技术单位承诺书)

2.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告知承诺书(宏易达).pdf

*695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公示版).pdf




根据《 (略)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分局于2023年3月24日受理1个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的环评文件及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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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环评技术单位

受理日期

1

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

广东宏易 (略)

(略) 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39栋106A、203A、204A

广东 (略)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告知承诺书(含作为附件的环评技术单位承诺书)

2.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告知承诺书(宏易达).pdf

*695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公示版).pdf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告知承诺)(杏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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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分局于2023年3月24日受理1个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的环评文件及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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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环评技术单位

受理日期

1

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

广东宏易 (略)

(略) 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39栋106A、203A、204A

广东 (略)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告知承诺书(含作为附件的环评技术单位承诺书)

2.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告知承诺书(宏易达).pdf

*695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公示版).pdf




根据《 (略)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分局于2023年3月24日受理1个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的环评文件及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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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环评技术单位

受理日期

1

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

广东宏易 (略)

(略) 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39栋106A、203A、204A

广东 (略)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告知承诺书(含作为附件的环评技术单位承诺书)

2.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告知承诺书(宏易达).pdf

*695广东宏易 (略) 新建项目(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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