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白云大楼改造工程立项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白云大楼改造工程立项的复函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
你单位《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关于要求批复白云大楼改造工程立项的函》(甬公海函〔2023〕21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白云大楼改造工程。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云大楼改造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2-*-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白云街239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为主楼一至四层及附楼一至二层的装修改造、室外停车场改造和电力扩容、DNA实验室和刑事物证保全装备采购等,建设规模2500平方米。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87.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42.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09.67万元,预备费为35.20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七、建设管理方式: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22〕53号),本项目由海曙国投集团代建管理。
八、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4日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
你单位《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关于要求批复白云大楼改造工程立项的函》(甬公海函〔2023〕21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白云大楼改造工程。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云大楼改造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2-*-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白云街239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为主楼一至四层及附楼一至二层的装修改造、室外停车场改造和电力扩容、DNA实验室和刑事物证保全装备采购等,建设规模2500平方米。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87.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42.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09.67万元,预备费为35.20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七、建设管理方式: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22〕53号),本项目由海曙国投集团代建管理。
八、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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