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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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准格尔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旗委理论中心组学法3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旗委、政府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3次,积极推动和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强化考评评价和督促检查。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细化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社会建设五大类考评内容纳入年度“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利用考核评价机制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见到实效。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梳理调整37个部门、6821项权力事项,将“好差评”纳入接诉即办机制,好评率为100%。二是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互联网上线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899项、公共服务事项390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7.7%、“一网通办”率75.6%,电子签章率99.8%。三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设置异地通办线下窗口,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开通线上服务专栏。截至目前,237个 (略) 通办、115个事项实现呼包鄂乌通办、328个 (略) 通办。四是健 (略) 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加强增量政策文件审查,统筹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年内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5起,上报涉嫌垄断线索1条,整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文件5份,切实保障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创新监管理念,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本系统编制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把握执法尺度,刚柔并施,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积极选择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建议、走访提示、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迅速纠正违法行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优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凡不涉及前置许可或后置许可的“四新经济”企业,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有误的,或者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其正确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办理变更登记。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尝试对新设立的“四新经济”企业给子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应当先行告诚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六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扎实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旗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91批次, (略) 场主体2431户。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贯穿始终,确保旗乡两级政府和旗直各部门所做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审查各类文件、协议364件,审查政府及部门协议60件;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信访复查答复意见20件;政府常务会议合法性审查20件,审查其他文件102件;解答乡镇和部门法律咨询48件。二是积极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旗政府聘请法律顾问6家,全程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出具各类法律意见268件,参加各类会议、现场咨询等63次。其他63家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到8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印发《准格尔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通 (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平台接入行政机关40家,政法机关2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603件,涉案金额709.02万元。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准格尔旗政府门户网站、各执法部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及线下服务大厅等途径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记录和为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推行音像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并经部门集体讨论方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深入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专项执法整治2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6000余户次,全年完成食品抽检2401批次、快检4925批次,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6%以上。进一步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对全旗33家疫苗接种单位、248家药品经营企业、225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完成8批次药品、5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完成率100%。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建档率10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续发力,对全旗压力容器、锅炉、电梯、场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客运索道等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309家,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209处。

五、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成16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0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线下线上解答法律咨询4558人次。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按照应援尽援原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397件,代写法律文书80件,为受援对象追回、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全旗159个单位7749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在线学有待进一步提高,仍然存在一些重实体、轻程序问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目前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大数据、云计算、新媒体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

2023年,我旗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深入推进落实《准格尔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和远景规划,明确法治建设的责任分工,对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法治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学。

2022年,准格尔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旗委理论中心组学法3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旗委、政府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3次,积极推动和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强化考评评价和督促检查。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细化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社会建设五大类考评内容纳入年度“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利用考核评价机制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见到实效。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梳理调整37个部门、6821项权力事项,将“好差评”纳入接诉即办机制,好评率为100%。二是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互联网上线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899项、公共服务事项390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7.7%、“一网通办”率75.6%,电子签章率99.8%。三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设置异地通办线下窗口,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开通线上服务专栏。截至目前,237个 (略) 通办、115个事项实现呼包鄂乌通办、328个 (略) 通办。四是健 (略) 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加强增量政策文件审查,统筹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年内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5起,上报涉嫌垄断线索1条,整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文件5份,切实保障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创新监管理念,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本系统编制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把握执法尺度,刚柔并施,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积极选择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建议、走访提示、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迅速纠正违法行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优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凡不涉及前置许可或后置许可的“四新经济”企业,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有误的,或者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其正确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办理变更登记。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尝试对新设立的“四新经济”企业给子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应当先行告诚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六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扎实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旗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91批次, (略) 场主体2431户。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贯穿始终,确保旗乡两级政府和旗直各部门所做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审查各类文件、协议364件,审查政府及部门协议60件;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信访复查答复意见20件;政府常务会议合法性审查20件,审查其他文件102件;解答乡镇和部门法律咨询48件。二是积极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旗政府聘请法律顾问6家,全程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出具各类法律意见268件,参加各类会议、现场咨询等63次。其他63家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到8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印发《准格尔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通 (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平台接入行政机关40家,政法机关2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603件,涉案金额709.02万元。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准格尔旗政府门户网站、各执法部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及线下服务大厅等途径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记录和为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推行音像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并经部门集体讨论方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深入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专项执法整治2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6000余户次,全年完成食品抽检2401批次、快检4925批次,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6%以上。进一步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对全旗33家疫苗接种单位、248家药品经营企业、225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完成8批次药品、5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完成率100%。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建档率10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续发力,对全旗压力容器、锅炉、电梯、场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客运索道等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309家,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209处。

五、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成16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0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线下线上解答法律咨询4558人次。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按照应援尽援原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397件,代写法律文书80件,为受援对象追回、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全旗159个单位7749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在线学有待进一步提高,仍然存在一些重实体、轻程序问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目前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大数据、云计算、新媒体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

2023年,我旗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深入推进落实《准格尔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和远景规划,明确法治建设的责任分工,对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法治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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