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11445381MB2D26468J/2023-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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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11445381MB2D26468J/2023-00053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 (略) 市政广场原游乐场地(面积6000平方米)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向社会公开投标招租,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状况

  标的物

  1、 (略) 政广场原游乐场地,租赁面积约为6000㎡,租赁期为8年;交易起始价(人民币):8400元/月(大写:*仟*佰元整);

  2、公告时间: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3月30日止。

  3、每次增价幅度(人民币); 100.00元(大写:*佰元整)或其整数倍):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元(大写:*万元整)(现场收取)。

  *温馨提示:出租方用任何文宇、图片、语言对标的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的承诺和担保,请竟价人做好尽职调查。本次竞价按现状竞价,一切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报名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成立且存续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没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

  2、报名方式:递交相关资料至我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即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提交如下资料:(1)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自然人报名的,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4)所有报名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校对。

  3、报名地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公用股(罗城街道龙华东路251号)

  四、招标时间及其他约定

  1、具体招标竞价活动时间:

  标的物1: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正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次竞价活动地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三楼会议室;

  3、最高有效报价人为最终竞得人,竞价结束后签订《成交确定书》;

  4、最终竞得人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先交押金(两个月的租金金额)和第一个月租金,以后租金按月收取(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若竟得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支付合同价款,视为违约处理并遍究其法律责任。

  5、标的物在出租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按现状办理交付使用;

  6、竞价活动完成后,如竞得人出现不履行交易公告内容的行为,保证金不能退还,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特别约定

  1、承租期间,因经营产生的租赁税、税费、水电费、物管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期间,承租方禁止转租、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3、租赁期间,因政府征用、征收等原因需要进行拆迁、改造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不再符合原使用条件的,合同解除。

  4、最高有效报价人拒绝签领《成交确认书》;最高有效报价人成为竞得人后,若竟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拒绝签订《转让合同》:最高有效报价人或竞得人不履行交易公告公示内容的行为等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六、标的物现场踏勘事宜

  我局不组织意向竞价人到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但意向竞价人可自行到标的物实地进行查看、了解。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表明意向竞价人承认该标的物的现场状况,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由意向竞价人承担。有意者,请致电联系。

  联系人:梁生 电话:0766--*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4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 (略) 市政广场原游乐场地(面积6000平方米)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向社会公开投标招租,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状况

  标的物

  1、 (略) 政广场原游乐场地,租赁面积约为6000㎡,租赁期为8年;交易起始价(人民币):8400元/月(大写:*仟*佰元整);

  2、公告时间: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3月30日止。

  3、每次增价幅度(人民币); 100.00元(大写:*佰元整)或其整数倍):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元(大写:*万元整)(现场收取)。

  *温馨提示:出租方用任何文宇、图片、语言对标的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的承诺和担保,请竟价人做好尽职调查。本次竞价按现状竞价,一切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报名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成立且存续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没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30分;

  2、报名方式:递交相关资料至我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即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提交如下资料:(1)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自然人报名的,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4)所有报名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校对。

  3、报名地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公用股(罗城街道龙华东路251号)

  四、招标时间及其他约定

  1、具体招标竞价活动时间:

  标的物1: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正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次竞价活动地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三楼会议室;

  3、最高有效报价人为最终竞得人,竞价结束后签订《成交确定书》;

  4、最终竞得人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先交押金(两个月的租金金额)和第一个月租金,以后租金按月收取(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若竟得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支付合同价款,视为违约处理并遍究其法律责任。

  5、标的物在出租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后按现状办理交付使用;

  6、竞价活动完成后,如竞得人出现不履行交易公告内容的行为,保证金不能退还,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特别约定

  1、承租期间,因经营产生的租赁税、税费、水电费、物管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期间,承租方禁止转租、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3、租赁期间,因政府征用、征收等原因需要进行拆迁、改造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不再符合原使用条件的,合同解除。

  4、最高有效报价人拒绝签领《成交确认书》;最高有效报价人成为竞得人后,若竟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拒绝签订《转让合同》:最高有效报价人或竞得人不履行交易公告公示内容的行为等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六、标的物现场踏勘事宜

  我局不组织意向竞价人到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但意向竞价人可自行到标的物实地进行查看、了解。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表明意向竞价人承认该标的物的现场状况,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由意向竞价人承担。有意者,请致电联系。

  联系人:梁生 电话:0766--*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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