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问题整改公示(鹤山农场存量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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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问题整改公示(鹤山农场存量垃圾治理)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北大荒农垦集团下辖农场的存量垃圾排查整治不彻底,至督察时有45个存量垃圾场未治理,待处理垃圾达90余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完成鹤山农场(老垃圾场)存量垃圾场治理。

三、整改措施:2023年12月底前,采取原位无害化治理工艺, (略) 区域( (略) )的鹤山农场(老垃圾场)存量垃圾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治理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危害风险等级、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原位治理工程,完成存量垃圾场场区整形、生物降解覆盖、渗滤液及气体导排、覆盖封场等工程内容的实施后,于2022年7月10日完成治理。

五、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嫩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祁晓宁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北大荒农垦集团下辖农场的存量垃圾排查整治不彻底,至督察时有45个存量垃圾场未治理,待处理垃圾达90余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完成鹤山农场(老垃圾场)存量垃圾场治理。

三、整改措施:2023年12月底前,采取原位无害化治理工艺, (略) 区域( (略) )的鹤山农场(老垃圾场)存量垃圾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治理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危害风险等级、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原位治理工程,完成存量垃圾场场区整形、生物降解覆盖、渗滤液及气体导排、覆盖封场等工程内容的实施后,于2022年7月10日完成治理。

五、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嫩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祁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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