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浦象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拟对江苏浦象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索引号: | */2023-0037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1 |
文号: | 时效: | 有效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高性能不锈钢管生产建设项目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5号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在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5号,拟用地57524m2,新建4幢1层钢结构生产车间(202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靖江不锈钢深加工基地项目敦土路东侧地块规划平面图<调整>中厂房七、厂房八、厂房九、厂房十三),总建筑面积36816.4m2,购置、安装穿孔机、冷轧机、冷拔机、去油机、天然气固溶装置、矫直机等主要生产设备83台(套),建设冷轧钢管成型流水线、冷拔钢管成型流水线、穿孔流水线、热处理流水线、涡流探伤检测线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从事高性能不锈钢管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40000吨的生产能力。 |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环境管理。 2、本项目须在区域收集管网(含回用水管网)铺设到位、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3、 完善废水分质收集、外输管网、回用水管网建设方案;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区内生活污水收集管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水压试验水、夹套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锅炉浓水回用于喷淋塔喷淋工段;酸洗、除油后清(水)洗工段拟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清(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直接冷却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初期雨水等由废水收集池收集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30%回用于清洗工段,70%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4、 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储罐区、废水收集池、废槽液收集池、废水(气)处理设施区域、危废暂存仓库、原料库、化学品仓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酸洗车间等生产(区域)、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5、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含配酸)酸雾、除油酸雾和储罐呼吸废气、打磨粉尘、剥皮粉尘、冷轧油雾、固溶油雾及燃烧废气、危废暂存仓库废气等;硝酸雾(NOx)、氟化物、油雾(NMHC)、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步进式加热炉、天然气固溶装置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步进式加热炉和天然气固溶装置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硝酸雾(NOx)、氟化物、油雾(NMHC)、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NMHC)无组织排放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6、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7、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氧化粉尘、槽渣及废槽液、冷轧油沉淀渣、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10、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NMHC(VOCs)等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11、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或备案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 (略) 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纳管接厂. | |
2 | 高端不锈钢丝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1号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在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1号,拟用地*m2,新建1幢1层生产车间(202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靖江不锈钢深加工基地项目苏家路东侧地块规划平面图<调整>中厂房二及配套的生产辅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5629.01m2,购置、安装直线式拉丝机、管道式退火装置、行车等主要生产设备60台(套),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从事高端不锈钢丝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端不锈钢丝6万吨的生产能力。 |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环境管理。 2、本项目须在区域收集管网(含回用水管网)铺设到位、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3、 完善废水分质收集、外输管网、回用水管网建设方案;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区内生活污水收集管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酸洗、酸洗后水洗、热水清洗工段拟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酸洗废水、酸洗清(冲)洗后废水、热水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定期排放的冷却水、初期雨水等由废水收集池收集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30%回用于清洗工段,70%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4、 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酸洗退火区、废水收集池、废酸液收集池、废水(气)处理设施区域、危废暂存仓库、原料库、氨气房、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酸洗车间等生产(区域)、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5、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含配酸)酸雾、拉丝粉尘、危废暂存仓库废气等;硫酸雾、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6、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7、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酸洗残渣、废槽液、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10、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污水治理及其它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11、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或备案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 (略) 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纳管接厂。 | |
3 | 高性能精密不锈钢棒材生产建设项目 | (略) 斜桥镇苏农路 18-6 号 | 江苏 (略) | 南京 (略) | 租用江 (略) 靖江不锈钢深加工基地厂房 14400 平方米,购置、安装多功能联合拉拔机、盘条剥皮机、棒材剥皮机、压光机、全自动打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43台(套),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从事高性能精密不锈钢棒材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性能不锈钢光亮棒 50000 吨的生产能力。 | (一)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 (略) 新港城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抛光、研磨废水经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抛光、研磨工段;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二)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危废暂存仓库、事故应急池、原料库、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三)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抛光、研磨工段采用湿法作业,剥皮、抛丸、砂带等 工段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NM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施工期场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 4437-2022)。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乳化液、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六)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八)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九)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 (略) 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纳管接厂。 | |
4 | 高端不锈钢丝(棒)生产项目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8号 | 祥瑞不锈钢精线(靖江)有限公司 | 南京 (略) | 在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8号,租用江苏 (略) 闲置生产用房56895m2,购置、安装拉丝机、连续酸洗退火炉、联合拉拔机、抛光机、无心研磨机床、氨分解炉等主要生产设备234台(套),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 从事高端不锈钢丝(棒)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不锈钢丝(棒)12万吨的生产能力. | (一)本项目须在区域收集管网(含回用水管网)铺设到位、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二) 完善废水分质收集、外输管网、回用水管网建设方案;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区内生活污水收集管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酸洗、酸洗后水洗、弱碱性清洗工段拟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 酸洗废水、酸洗清(冲)洗后废水、弱碱性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定期排放的冷却水、初期雨水等由 (略) 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50%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生产(清洗)工段,其余50%与超滤浓水一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 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生产区域、废水收集池、废水(气)处理设施区域、危废暂存仓库、氨气房及原料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酸(碱)洗车间等生产(区域)、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含配酸)酸雾、拉丝、抛光粉尘、危废暂存仓库废气等;硫酸雾、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拉丝油、酸洗残渣、废槽液、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乳化液、污泥、废活性炭、废滤袋、废滤膜、废催化剂、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八)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九)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污水治理及其它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或备案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 (略) 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纳管接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3年3 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26.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索引号: | */2023-0037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1 |
文号: | 时效: | 有效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高性能不锈钢管生产建设项目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5号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在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5号,拟用地57524m2,新建4幢1层钢结构生产车间(202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靖江不锈钢深加工基地项目敦土路东侧地块规划平面图<调整>中厂房七、厂房八、厂房九、厂房十三),总建筑面积36816.4m2,购置、安装穿孔机、冷轧机、冷拔机、去油机、天然气固溶装置、矫直机等主要生产设备83台(套),建设冷轧钢管成型流水线、冷拔钢管成型流水线、穿孔流水线、热处理流水线、涡流探伤检测线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从事高性能不锈钢管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40000吨的生产能力。 |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环境管理。 2、本项目须在区域收集管网(含回用水管网)铺设到位、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3、 完善废水分质收集、外输管网、回用水管网建设方案;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区内生活污水收集管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水压试验水、夹套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锅炉浓水回用于喷淋塔喷淋工段;酸洗、除油后清(水)洗工段拟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清(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直接冷却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初期雨水等由废水收集池收集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30%回用于清洗工段,70%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4、 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储罐区、废水收集池、废槽液收集池、废水(气)处理设施区域、危废暂存仓库、原料库、化学品仓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酸洗车间等生产(区域)、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5、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含配酸)酸雾、除油酸雾和储罐呼吸废气、打磨粉尘、剥皮粉尘、冷轧油雾、固溶油雾及燃烧废气、危废暂存仓库废气等;硝酸雾(NOx)、氟化物、油雾(NMHC)、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步进式加热炉、天然气固溶装置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步进式加热炉和天然气固溶装置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硝酸雾(NOx)、氟化物、油雾(NMHC)、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NMHC)无组织排放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6、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7、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氧化粉尘、槽渣及废槽液、冷轧油沉淀渣、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10、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NMHC(VOCs)等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11、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或备案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 (略) 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纳管接厂. | |
2 | 高端不锈钢丝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1号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在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1号,拟用地*m2,新建1幢1层生产车间(202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靖江不锈钢深加工基地项目苏家路东侧地块规划平面图<调整>中厂房二及配套的生产辅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5629.01m2,购置、安装直线式拉丝机、管道式退火装置、行车等主要生产设备60台(套),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从事高端不锈钢丝智能化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端不锈钢丝6万吨的生产能力。 |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环境管理。 2、本项目须在区域收集管网(含回用水管网)铺设到位、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3、 完善废水分质收集、外输管网、回用水管网建设方案;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区内生活污水收集管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酸洗、酸洗后水洗、热水清洗工段拟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酸洗废水、酸洗清(冲)洗后废水、热水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定期排放的冷却水、初期雨水等由废水收集池收集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30%回用于清洗工段,70%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4、 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酸洗退火区、废水收集池、废酸液收集池、废水(气)处理设施区域、危废暂存仓库、原料库、氨气房、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酸洗车间等生产(区域)、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5、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含配酸)酸雾、拉丝粉尘、危废暂存仓库废气等;硫酸雾、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6、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7、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酸洗残渣、废槽液、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10、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污水治理及其它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11、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或备案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 (略) 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纳管接厂。 | |
3 | 高性能精密不锈钢棒材生产建设项目 | (略) 斜桥镇苏农路 18-6 号 | 江苏 (略) | 南京 (略) | 租用江 (略) 靖江不锈钢深加工基地厂房 14400 平方米,购置、安装多功能联合拉拔机、盘条剥皮机、棒材剥皮机、压光机、全自动打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43台(套),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从事高性能精密不锈钢棒材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性能不锈钢光亮棒 50000 吨的生产能力。 | (一)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 (略) 新港城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抛光、研磨废水经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抛光、研磨工段;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二)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危废暂存仓库、事故应急池、原料库、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三)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抛光、研磨工段采用湿法作业,剥皮、抛丸、砂带等 工段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NMH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施工期场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 4437-2022)。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乳化液、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六)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八)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九)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 (略) 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纳管接厂。 | |
4 | 高端不锈钢丝(棒)生产项目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8号 | 祥瑞不锈钢精线(靖江)有限公司 | 南京 (略) | 在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农路18-8号,租用江苏 (略) 闲置生产用房56895m2,购置、安装拉丝机、连续酸洗退火炉、联合拉拔机、抛光机、无心研磨机床、氨分解炉等主要生产设备234台(套),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 从事高端不锈钢丝(棒)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不锈钢丝(棒)12万吨的生产能力. | (一)本项目须在区域收集管网(含回用水管网)铺设到位、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二) 完善废水分质收集、外输管网、回用水管网建设方案;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区内生活污水收集管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酸洗、酸洗后水洗、弱碱性清洗工段拟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 酸洗废水、酸洗清(冲)洗后废水、弱碱性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定期排放的冷却水、初期雨水等由 (略) 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50%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生产(清洗)工段,其余50%与超滤浓水一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 针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生产区域、废水收集池、废水(气)处理设施区域、危废暂存仓库、氨气房及原料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酸(碱)洗车间等生产(区域)、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含配酸)酸雾、拉丝、抛光粉尘、危废暂存仓库废气等;硫酸雾、颗粒物、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拉丝油、酸洗残渣、废槽液、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乳化液、污泥、废活性炭、废滤袋、废滤膜、废催化剂、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八)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九)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污水治理及其它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或备案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 (略) 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纳管接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3年3 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26.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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