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抚顺市奥司墁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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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抚顺市奥司墁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顺城区— (略) (略)

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7日我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略) 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

通讯地址: (略) 顺城区长春街13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顺城区河北乡四家子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清远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投资500万元, (略) 顺城区河北乡四家子 (略) (略) 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拟在厂区西北侧车间内建设2条成型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同时拟将厂区原有锅炉房内3台6t/h燃煤锅炉和1台15t/h燃煤锅炉拆除,新建1台10t/h生物质专用锅炉,替代上述拆除锅炉功能,即用于地板生产过程干燥用热和厂区供暖。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①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

粒料转运时均采用半封闭及顶部遮挡;厂区及厂房内部定期清扫;厂房及厂区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②造粒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

在造粒工序和筛分工序设备出尘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15米高排气筒DA001。

③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

在造粒机进料口侧向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15米高排气筒DA001。

④出料过程产生的粉尘

在造粒机出料口侧向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15米高排气筒DA001。

⑤包装粉尘

自然沉降于厂房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⑥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

锅炉烟气经脱硝装置(SNCR)+多管陶瓷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

⑦“以新带老”粉尘达标排放分析

对原有工程的无组织粉尘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将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无组织粉尘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和DA004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原有“调节+接触氧化+消毒”工艺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和绿化,软化水系统产生的高浓水、锅炉排水经污水处理站原有“格栅+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和绿化。

软化水系统产生的高浓水、生物质专用锅炉排水和厂区原有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绿化;新建1座容积为800m3的废水暂存池,用于冬季暂存废水,废水暂存池位于污水处理站北侧,防渗要求为一般防渗。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设施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和安装软连接;根据厂区布置情况,合理布置设备在车间内位置,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厂房隔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式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未超出相应标准限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灰渣、生物质颗粒生产工序收尘灰和地面沉降粉尘、锅炉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和废机油。


顺城区— (略) (略)

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7日我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略) 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

通讯地址: (略) 顺城区长春街13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顺城区河北乡四家子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清远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投资500万元, (略) 顺城区河北乡四家子 (略) (略) 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拟在厂区西北侧车间内建设2条成型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同时拟将厂区原有锅炉房内3台6t/h燃煤锅炉和1台15t/h燃煤锅炉拆除,新建1台10t/h生物质专用锅炉,替代上述拆除锅炉功能,即用于地板生产过程干燥用热和厂区供暖。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①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

粒料转运时均采用半封闭及顶部遮挡;厂区及厂房内部定期清扫;厂房及厂区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②造粒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

在造粒工序和筛分工序设备出尘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15米高排气筒DA001。

③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

在造粒机进料口侧向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15米高排气筒DA001。

④出料过程产生的粉尘

在造粒机出料口侧向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15米高排气筒DA001。

⑤包装粉尘

自然沉降于厂房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⑥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

锅炉烟气经脱硝装置(SNCR)+多管陶瓷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

⑦“以新带老”粉尘达标排放分析

对原有工程的无组织粉尘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将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无组织粉尘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和DA004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原有“调节+接触氧化+消毒”工艺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和绿化,软化水系统产生的高浓水、锅炉排水经污水处理站原有“格栅+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和绿化。

软化水系统产生的高浓水、生物质专用锅炉排水和厂区原有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绿化;新建1座容积为800m3的废水暂存池,用于冬季暂存废水,废水暂存池位于污水处理站北侧,防渗要求为一般防渗。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设施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和安装软连接;根据厂区布置情况,合理布置设备在车间内位置,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厂房隔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式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未超出相应标准限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灰渣、生物质颗粒生产工序收尘灰和地面沉降粉尘、锅炉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和废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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