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鑫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光伏承压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秦皇岛鑫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光伏承压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 (略) 光伏承压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光伏承压机配件项目 | 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县城工业园区夷齐大街北侧五山路西侧 | 秦皇岛 (略) | 河北 (略) | 秦皇岛 (略) 光伏承压机配件项目位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县城工业园区夷齐大街北侧五山路西侧, (略) 墙为河北中振博 (略) ,南侧、西侧、东侧均为园区内其他厂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为200万元,购置及安装折弯机、剪切机、自动焊接机、抛光机、静电喷塑机、烘炉、及角磨机、叉车等设备,建设烤塑生产线2条,年产光伏承压配件20万件。 | 废气: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砂房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喷丸房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1#自动喷塑废气经回收系统回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手工喷塑废气部分经回收系统回收,部分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1#自动烤塑线烘干废气经“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与烘干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2#手工烤塑线烘干废气经“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与烘干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工业炉窑治理项目的通知(2018年10月)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 厂房密闭,根据源强分析可知,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金属碎屑、除尘灰、废除尘滤袋等收集后外售;废电极交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无 | 无 |
2023年3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 (略) 光伏承压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光伏承压机配件项目 | 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县城工业园区夷齐大街北侧五山路西侧 | 秦皇岛 (略) | 河北 (略) | 秦皇岛 (略) 光伏承压机配件项目位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县城工业园区夷齐大街北侧五山路西侧, (略) 墙为河北中振博 (略) ,南侧、西侧、东侧均为园区内其他厂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为200万元,购置及安装折弯机、剪切机、自动焊接机、抛光机、静电喷塑机、烘炉、及角磨机、叉车等设备,建设烤塑生产线2条,年产光伏承压配件20万件。 | 废气: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砂房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喷丸房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1#自动喷塑废气经回收系统回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手工喷塑废气部分经回收系统回收,部分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1#自动烤塑线烘干废气经“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与烘干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2#手工烤塑线烘干废气经“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与烘干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工业炉窑治理项目的通知(2018年10月)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 厂房密闭,根据源强分析可知,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金属碎屑、除尘灰、废除尘滤袋等收集后外售;废电极交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无 | 无 |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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