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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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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立项的批复


(略) 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立项的申请》(龙溪街办〔2023〕26号)收悉。根据渝北府发〔2023〕4号,经研究,同意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略) 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地点:渝北区龙溪街道丽园路12号阳光尚线。

三、建设方案:占地434平方,内容为天花板,地板,墙面,照明,水电,外墙室内空调,屋顶工程等维修整改工程及户外钢构等装修整改工程。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工期7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50万元,镇街财政25万元。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 (略) 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立项的批复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立项的批复


(略) 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立项的申请》(龙溪街办〔2023〕26号)收悉。根据渝北府发〔2023〕4号,经研究,同意新牌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略) 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地点:渝北区龙溪街道丽园路12号阳光尚线。

三、建设方案:占地434平方,内容为天花板,地板,墙面,照明,水电,外墙室内空调,屋顶工程等维修整改工程及户外钢构等装修整改工程。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工期7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50万元,镇街财政25万元。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 (略) 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略)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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