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D地块项目新建锅炉项目-a0f222a6763b41f6902d558c9e31a033-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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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D地块项目新建锅炉项目-a0f222a6763b41f6902d558c9e31a033-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D地块项目A# 办公楼东北角处负一层地下室
公示时间:2023-03-30
受理时间:2023-03-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为热力供应项目,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燃气锅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SO2、颗粒物,选用配置先进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本项目产生的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西红门再生水厂;本项目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本项目软水制备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直接更换,更换周期为2年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约为0.21t,即换即清,更换后由厂家直接运走再生。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略)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节能首座(北京) (略)

建设地点:大兴区西红门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D地块项目A# 办公楼东北角处负一层地下室
公示时间:2023-03-30
受理时间:2023-03-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为热力供应项目,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燃气锅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SO2、颗粒物,选用配置先进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本项目产生的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西红门再生水厂;本项目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本项目软水制备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直接更换,更换周期为2年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约为0.21t,即换即清,更换后由厂家直接运走再生。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略)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节能首座(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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