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受理机构及审批机构: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审批对象:行政机关、事业法人
设定依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受理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 (略) 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号)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议书审批(1)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2)县本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应出具县财政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核意见;(3)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公检法司建设项目还应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 (略) 法庭建设标准、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公安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监狱建设标准、公安看守建设标准、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等规定。自2013年7月15日起,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5)按照简化审批程序的要求,已纳入国家或自治区建设规划的项目,可视同已立项项目,可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属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工程即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性质的项目,按照发改高技〔2013〕732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相关要求不公开。事前请联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当面告知。 申报批复事项所要求备齐的文件和材料将随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新规适时进行补充或调整。
申报所需材料:
项目单位申请项目代码。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zxsp.http://**.cn/)在右上角用户中心注册账号(已有账号、密码,直接输入,不用再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首页”→选择“审批类项目申报(政府审批项目)”→选择“按地域”→选择“ (略) ”→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按投资项目审批,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相应栏开始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主管部门预审通过,获得项目代码→平台申报成功后,即可向县发改局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1)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的申请文;
(2)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县本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应出具县级财政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核意见;
(4)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
(5)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 (略) 法庭建设标准、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公安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监狱建设标准、公安看守建设标准、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规定,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的人员编制数(年审案件量),关押场所要提供收容关押人员数材料。(人员编制以编办批复的文件为准,监管场所关押人数以有权审批的机关批复数为准。)
符合相关规划可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注[1]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直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办: (略)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http://221.7.197.242:8099/icity/public/index)上传项目电子版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或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单位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书
办结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6:30
办理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72-*
投诉电话:0772-*(县政务中心)、0772-*
办理进度查询:
1.电话查询:0772-*
2.网上查询:http://lbjx.http://**.cn/gxzwfw/bscx/show.do?webId=7
3.现场查询: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
注释:
[1] (略) 及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包括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项目,视为已立项,不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关联文件: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受理机构及审批机构: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审批对象:行政机关、事业法人
设定依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受理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 (略) 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号)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议书审批(1)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2)县本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应出具县财政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核意见;(3)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公检法司建设项目还应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 (略) 法庭建设标准、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公安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监狱建设标准、公安看守建设标准、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等规定。自2013年7月15日起,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5)按照简化审批程序的要求,已纳入国家或自治区建设规划的项目,可视同已立项项目,可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属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工程即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性质的项目,按照发改高技〔2013〕732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相关要求不公开。事前请联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当面告知。 申报批复事项所要求备齐的文件和材料将随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新规适时进行补充或调整。
申报所需材料:
项目单位申请项目代码。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zxsp.http://**.cn/)在右上角用户中心注册账号(已有账号、密码,直接输入,不用再注册)并登录系统→选择“首页”→选择“审批类项目申报(政府审批项目)”→选择“按地域”→选择“ (略) ”→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按投资项目审批,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相应栏开始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主管部门预审通过,获得项目代码→平台申报成功后,即可向县发改局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1)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的申请文;
(2)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县本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应出具县级财政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核意见;
(4)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
(5)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 (略) 法庭建设标准、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公安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监狱建设标准、公安看守建设标准、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规定,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的人员编制数(年审案件量),关押场所要提供收容关押人员数材料。(人员编制以编办批复的文件为准,监管场所关押人数以有权审批的机关批复数为准。)
符合相关规划可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注[1]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直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办: (略)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http://221.7.197.242:8099/icity/public/index)上传项目电子版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或告知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单位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书
办结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到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6:30
办理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72-*
投诉电话:0772-*(县政务中心)、0772-*
办理进度查询:
1.电话查询:0772-*
2.网上查询:http://lbjx.http://**.cn/gxzwfw/bscx/show.do?webId=7
3.现场查询: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A02号发改综合窗口。
注释:
[1] (略) 及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包括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项目,视为已立项,不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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