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五金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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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五金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晴天五金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常平镇袁山贝思源路51号
建设单位晴天五金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昇 (略)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88万元,占地面积6533.4m2,建筑面积4000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制品、五金压铸件、钢丝绳、塑胶制品、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五金制品208.19吨/年、五金压铸件276.92吨/年、钢丝绳267.3吨/年、塑胶制品139.9吨/年、模具34.615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挤出、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热熔、压铸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热熔工序、压铸工序、焊接工序、激光雕刻工序、打磨工序、抛光工序、混料工序、破碎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2、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挤出、注塑、压铸工序冷却水和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3、普通生产设备、空压机等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减振、隔音等措施。4、项目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当中;其他一般 (略) 回收处理;中转物交原生产商回收重复使用,用于原始用途;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3-03-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晴天五金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常平镇袁山贝思源路51号
建设单位晴天五金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昇 (略)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88万元,占地面积6533.4m2,建筑面积4000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制品、五金压铸件、钢丝绳、塑胶制品、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五金制品208.19吨/年、五金压铸件276.92吨/年、钢丝绳267.3吨/年、塑胶制品139.9吨/年、模具34.615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挤出、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热熔、压铸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热熔工序、压铸工序、焊接工序、激光雕刻工序、打磨工序、抛光工序、混料工序、破碎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2、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挤出、注塑、压铸工序冷却水和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3、普通生产设备、空压机等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减振、隔音等措施。4、项目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当中;其他一般 (略) 回收处理;中转物交原生产商回收重复使用,用于原始用途;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3-03-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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