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汾酒大道南、307连接线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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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汾酒大道南、307连接线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汾酒大道南、307连接线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报送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汾酒大道以南,307连接线以西,风情街以北。总用地面积为6.70公顷。

二、用地布局

1、公园绿地(1401):公园绿地包括A-01一个地块,用地面积为1.17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7.46%。

2、商业用地(0901):商业用地包括A-02、A-03、A-07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0.65公顷,占规划用地的9.70%。

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为加气站用地,包括A-05一个地块,用地面积为0.47公顷,占规划用地的7.02%。

4、工业用地(1001):工业用地包括A-04、A-06、A-08、A-09四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41公顷,占规划用地的65.82%,均为二类工业用地(*)。

规划用地土地利用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略) 建设用地比例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

14

1401

公园绿地

1.17

17.46%

09

0901

商业用地

0.65

9.70%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47

7.02%

10

1001

*

二类工业用地

4.41

65.82%

总计

6.70

100%

三、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地块周边道路主要包括汾酒大道、307连接线、风情街以及大相支路共四条道路。

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等级和红线宽度,完善地块周边道路系统。地块北侧紧邻开发区主干道汾酒大道,红线宽度50米;地块东侧的307连接线,联通汾酒大道与改线后的307国道,属开发区次干道,红线宽度30米;地块南侧的风情街,属开发区次干道,红线宽度26米;地块西侧的大相支路,属开发区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2米。用地周边交通便捷,用地条件优越,与周边地区联系紧密,可达性强。

依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地块内商业用地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为0.6车位/100m2 建筑面积,工业用地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为0.4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四、地块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容积率一般采取上限控制:商业用地为2.0,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0.5。工业用地容积率采取区间控制,为1.0-2.0。

规划建筑密度一般采取上限控制:商业用地为50%,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30%。工业用地建筑密度采取下限控制40%。

规划绿地率一般采取下限控制:商业用地为20%,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15%。工业用地绿地率采取上限20%控制。

规划建筑限高一般采取上限控制:商业用地为24m,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10m,工业用地为50m。

具体地块建设控制指标详见规划图则。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年3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汾酒大道南、307连接线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报送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汾酒大道以南,307连接线以西,风情街以北。总用地面积为6.70公顷。

二、用地布局

1、公园绿地(1401):公园绿地包括A-01一个地块,用地面积为1.17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7.46%。

2、商业用地(0901):商业用地包括A-02、A-03、A-07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0.65公顷,占规划用地的9.70%。

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为加气站用地,包括A-05一个地块,用地面积为0.47公顷,占规划用地的7.02%。

4、工业用地(1001):工业用地包括A-04、A-06、A-08、A-09四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41公顷,占规划用地的65.82%,均为二类工业用地(*)。

规划用地土地利用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略) 建设用地比例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

14

1401

公园绿地

1.17

17.46%

09

0901

商业用地

0.65

9.70%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47

7.02%

10

1001

*

二类工业用地

4.41

65.82%

总计

6.70

100%

三、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地块周边道路主要包括汾酒大道、307连接线、风情街以及大相支路共四条道路。

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等级和红线宽度,完善地块周边道路系统。地块北侧紧邻开发区主干道汾酒大道,红线宽度50米;地块东侧的307连接线,联通汾酒大道与改线后的307国道,属开发区次干道,红线宽度30米;地块南侧的风情街,属开发区次干道,红线宽度26米;地块西侧的大相支路,属开发区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2米。用地周边交通便捷,用地条件优越,与周边地区联系紧密,可达性强。

依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地块内商业用地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为0.6车位/100m2 建筑面积,工业用地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为0.4车位/100m2 建筑面积。

四、地块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容积率一般采取上限控制:商业用地为2.0,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0.5。工业用地容积率采取区间控制,为1.0-2.0。

规划建筑密度一般采取上限控制:商业用地为50%,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30%。工业用地建筑密度采取下限控制40%。

规划绿地率一般采取下限控制:商业用地为20%,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15%。工业用地绿地率采取上限20%控制。

规划建筑限高一般采取上限控制:商业用地为24m,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10m,工业用地为50m。

具体地块建设控制指标详见规划图则。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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