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2023年纳入“一卡通”管理的中省市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项目政策公示
三原县2023年纳入“一卡通”管理的中省市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项目政策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四字简称 | 项目类型 |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标准 | 业务主管部门 | 归口科室 | 纳入级次 | 是否公开公示 | 应发放日期 | ||
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耕地地力 | 生产类 | 全县拥有土地确权的农民 | 70元/亩。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中省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2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种粮补贴 | 生产类 | 全县实际种粮的农民及经营主体 | 待定。 | 中省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3 | 农机购置补贴 | 农机购置 | 生产类 | 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 | 县农机中心 | 中省 | 是 | 12月31日前 | |||
4 | 农业户籍水管员养老补助工龄补贴 | 水管员补贴 | 补偿类 | 曾在乡镇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 | 工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8.02元。 | 县水利局 | 农财股 | 县级 | 是 | 12月31日前 | ||
5 | 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 水库移民 | 生活类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600元/人/年。 | 中央级 | 是 | 一季度之前发放完毕 | ||||
6 | 小额信贷贴息 | 小额信贷 | 生产类 | 脱贫户和监测户 | 银行当期利率。 | 县乡村振兴局 | 农财股 | (略) 县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7 | 雨露计划 | 雨露计划 | 保障类 | 脱贫户和监测户 | 3000元/人/年。 | (略) 县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8 | 跨地区交通补贴 | 交通补贴 | 生活类 | 脱贫户和监测户 | 省外500/年、 (略) 外200/年、市内县外100/年。 | (略) 县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9 | 自主产业发展 | 产业发展 | 生产类 | 脱贫户和监测户 | 按照产业类型500-30000元。 | (略) 县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10 | 村干部补贴 | 村干补贴 | 保障类 | 村干部 | 村支书、村主任2100-2300元/月;一肩挑的最低2600-3000元/月;其他为村干部正职的40%-60%。 | 县委组织部 | 预算股 | 省市县 | 是 | 基本补贴按月发放,绩效补贴按季度发放 | ||
11 | 离任村干部补贴 | 离任补贴 | 保障类 | 离任村干部 | 凡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满60周岁后按每任职一年,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每月加发5元补贴。 | 市级 | 是 | 县级核对后发放 | ||||
12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国公益林 | 补偿类 | 国家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 16元/亩/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经建股 | 中央级 | 是 | 12月底前 | ||
13 | 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省公益林 | 补偿类 | 地方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 4.75元/亩/年。 | 中央级 | 是 | 12月底前 | ||||
14 | 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 上轮退耕 | 补偿类 | 退耕还林农户 | 20元/亩/年。 | 中央级 | 是 | 12月底前 | ||||
15 | 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 | 冬春补助 | 补偿类 | 因灾生活困难群众 | 人均不低于130元,重点救助对象每人256元。 | 县应急管理局 | (略) | 是 | 县镇级核查后发放 | |||
16 | 农村危房改造 | 危房改造 | 保障类 | 支持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修缮加固户均1.5万元,危房改造(重建户)户均不低于2万元;根据分类指导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类补助标准。 | 县住建局 | 经建股 | 省市县 | 是 | 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 ||
17 | 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租金补贴 | 保障类 |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廉租房50.4元/月/人。 | 中省级 | 是 | 原则上至少每季度发放一次 | ||||
18 | 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 | 自主创业 | 保障类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 1.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人员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县残联 | 综合股 | 省级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2.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 ||||||||||||
3.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 ||||||||||||
(1)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 | ||||||||||||
(2)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 | ||||||||||||
(3) (略) 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 | ||||||||||||
(4) (略) 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 ||||||||||||
19 |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残委补贴 | 保障类 | 2023年在岗的残联专职委员 | 200元/人/月。 | 省级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20 | 残疾人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 | 保障类 | 2023年符合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条件的残疾人 | 原则上按不低于 (略)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0元。 | 市级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21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残疾抚恤 | 生活类 |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 | 一级 | 因战 | *元/年/人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社保股 | 省级 | 否 | 按月发放 |
因公 | *元/年/人 | |||||||||||
因病 | *元/年/人 | |||||||||||
二级 | 因战 | *元/年/人 | ||||||||||
因公 | 98770元/年/人 | |||||||||||
因病 | 94190元/年/人 | |||||||||||
三级 | 因战 | 92320元/年/人 | ||||||||||
因公 | 85970元/年/人 | |||||||||||
因病 | 79770元/年/人 | |||||||||||
四级 | 因战 | 75670元/年/人 | ||||||||||
因公 | 67680元/年/人 | |||||||||||
因病 | 60620元/年/人 | |||||||||||
五级 | 因战 | 59100元/年/人 | ||||||||||
因公 | 51200元/年/人 | |||||||||||
因病 | 47110元/年/人 | |||||||||||
六级 | 因战 | 46170元/年/人 | ||||||||||
因公 | 43290元/年/人 | |||||||||||
因病 | 36230元/年/人 | |||||||||||
七级 | 因战 | 34780元/年/人 | ||||||||||
因公 | 30840元/年/人 | |||||||||||
八级 | 因战 | 21960元/年/人 | ||||||||||
因公 | 19910元/年/人 | |||||||||||
九级 | 因战 | 18240元/年/人 | ||||||||||
因公 | 14510元/年/人 | |||||||||||
十级 | 因战 | 12810元/年/人 | ||||||||||
因公 | 10850元/年/人 | |||||||||||
22 | 三属补贴 | 三属抚恤 | 生活类 | 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烈属 | 36910元/年/人 | 中央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31410元/年/人 | |||||||||||
病故军人遗属 | 29280元/年/人 | |||||||||||
23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复员军人 | 生活类 | 在乡复员军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 | 1917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
其他时期入* | 1910元/月/人 | |||||||||||
24 | 带病回乡退*军人生活补助 | 退役军人 | 生活类 | 带病回乡退*军人 | 750元/月/人。 | 中省级 | 否 | 按月发法 | ||||
25 | 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 参战补助 | 生活类 |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中省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26 | 涉核人员生活补助 | 涉核补助 | 生活类 | 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社保股 | 中省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27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烈子补助 | 生活类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 1290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
28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 士兵补助 | 生活类 |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83.7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
29 | 原国民党生活补贴 | 国民党补助 | 生活类 | 国民党抗战老兵 | 1750元/月/人。 | 中省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30 | 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金 | 福彩资助 | 保障类 | 贫困户、低保户家庭中的大学新生(专科或着本科)。 | 全日制普通本科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每人4000元。 | 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市级 | 是 | 按年发放 | ||
31 | 孤儿大学生学费补助 | 孤儿学费 | 保障类 | 孤儿认定时属陕西户籍,考取了教育部门核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且录取时是孤儿的。 | 民政部门资助部分最高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 | 中省 | 是 | 按年发放 | ||||
32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 城市低保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城镇户籍,人均家庭月收入低于630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 (略) 低保范围的对象发放的生活补助, | 按照630元/人/月,补差发放;分类施保: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 (略) 保障金189元/人/月,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保障金315元/人/月,电价补贴5元/户/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33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 农村低保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农村户籍,人均家庭年收入低于4920,且财产符合规定,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对象发放的生活补助。 | 按照4920元/人/年,分档发放:一档410元/人/月;二档360元/人/月;三档310元/人/月;分类施保金: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增发农村保障金123元/人/月,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保障金205元/人/月,电价补贴5元/户/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34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城市特困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户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对象发放的生活补助。 | 850元/人/月,电价补贴5元/户/月。 | 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35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农村特困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户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对象发放的生活补助。 | 550元/人/月,电价补贴5元/户/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36 | 特困人员护理费 | 特困护理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户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对象发放的护理补贴。 | 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类,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15%、25%计算。2022年标准为全自理185元/人/月;半护理278元/人/月;全护理463元/人/月。 | 市级 | 是 | 按月发放 | ||||
37 | 城乡临时救助金 | 城乡救助 | 保障类 | 有三原县户籍,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 原则 (略) 1- (略)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对于支出型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家庭或个人1000-5000元应急救助;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最高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如发生特别重大意外事件和特别重大疾病的,救助2-5万元;对于因重大恶性事故、重特大疾病等特殊事件产生巨额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救助。 | 市级 | 否 | 按实际情况发放 | ||||
38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 | 精简职工 | 保障类 | 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期间 (略) 回陕定居、 (略) 民政部门管理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 外省回陕精减人员,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月生活补助费452元。 | 市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39 | 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 孤儿补贴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机构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
40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无抚儿童 | 保障类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同样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儿童。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低保的补差到1000元,其他不低于700元。 | 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市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41 | 孤儿大学生生活保障金 | 孤儿学生 | 保障类 | 已被录取的孤儿学生,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构不在发放原政策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应在本人报道入校当月起, (略) 孤儿集中供养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毕业次月停发。主要用于基本生活、文具等日常支出和往返车费的补助。 | 每人每月发放1400元生活费。 | 市县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42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残疾人费 | 生活类 | 三原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1-3级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 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 | 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43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残疾护理 | 生活类 | 三原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1-2级且需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 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 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44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 | 精神监护 | 保障类 | 有肇事肇祸行为及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危险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 | 监护人监护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 市县级 | 是 | 按月发放 | ||||
45 |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城市边缘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各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 (略) 县 | 是 | 按实际情况发放 | ||||
46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农村边缘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各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 (略) 县 | 是 | 按实际情况发放 | ||||
47 | 城镇社区人员工资 | 城镇社区 | 保障类 | (略) 市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和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每月1800元;津补贴包括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其中工作补贴每人每月9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职称补贴按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划分,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和100元补贴;年限报酬按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计发。 | 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48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奖励扶助 | 生活类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独女户 | 100元/人/月。 | 县卫健局 | 社保股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49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特别扶助 | 生活类 | 伤残对象 | 46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死亡对象 | 59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死亡对象60岁以上 | 100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 | 26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 | 39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 | 52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50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高龄补贴 | 生活类 | 凡具有咸阳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70-79岁50元/月/人;80-89岁100元/月/人;90-99岁200元/月/人;100岁以上300元/月/人。 | 省市县级 | 是 | 按季度发放 | ||||
51 | 农村老年劳模荣誉津贴 | 劳模津贴 | 保障类 | 60岁以上老年劳模 | 全国劳模80元/月;省部级劳模60元/月;市级和农民劳模40/月。 | 县总工会 | 行政股 | (略) 县 | 是 | 12月底前 | ||
52 | 妇女“两癌”救助金 | 两癌救助 | 补助类 | 城乡妇女中患有浸润性乳腺癌和宫颈癌IIB期以上的低收入患病妇女 | 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 | 县妇联 | 中央级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53 | 村妇联主任 | 妇联主任 | 保障类 | 全县村级妇联主任 | 每人每月264元。 | 县级 | 是 | 按月发放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四字简称 | 项目类型 |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标准 | 业务主管部门 | 归口科室 | 纳入级次 | 是否公开公示 | 应发放日期 | ||
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耕地地力 | 生产类 | 全县拥有土地确权的农民 | 70元/亩。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财股 | 中省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2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种粮补贴 | 生产类 | 全县实际种粮的农民及经营主体 | 待定。 | 中省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3 | 农机购置补贴 | 农机购置 | 生产类 | 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 | 县农机中心 | 中省 | 是 | 12月31日前 | |||
4 | 农业户籍水管员养老补助工龄补贴 | 水管员补贴 | 补偿类 | 曾在乡镇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 | 工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8.02元。 | 县水利局 | 农财股 | 县级 | 是 | 12月31日前 | ||
5 | 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 水库移民 | 生活类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600元/人/年。 | 中央级 | 是 | 一季度之前发放完毕 | ||||
6 | 小额信贷贴息 | 小额信贷 | 生产类 | 脱贫户和监测户 | 银行当期利率。 | 县乡村振兴局 | 农财股 | (略) 县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7 | 雨露计划 | 雨露计划 | 保障类 | 脱贫户和监测户 | 3000元/人/年。 | (略) 县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8 | 跨地区交通补贴 | 交通补贴 | 生活类 | 脱贫户和监测户 | 省外500/年、 (略) 外200/年、市内县外100/年。 | (略) 县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9 | 自主产业发展 | 产业发展 | 生产类 | 脱贫户和监测户 | 按照产业类型500-30000元。 | (略) 县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10 | 村干部补贴 | 村干补贴 | 保障类 | 村干部 | 村支书、村主任2100-2300元/月;一肩挑的最低2600-3000元/月;其他为村干部正职的40%-60%。 | 县委组织部 | 预算股 | 省市县 | 是 | 基本补贴按月发放,绩效补贴按季度发放 | ||
11 | 离任村干部补贴 | 离任补贴 | 保障类 | 离任村干部 | 凡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满60周岁后按每任职一年,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每月加发5元补贴。 | 市级 | 是 | 县级核对后发放 | ||||
12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国公益林 | 补偿类 | 国家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 16元/亩/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经建股 | 中央级 | 是 | 12月底前 | ||
13 | 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省公益林 | 补偿类 | 地方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 4.75元/亩/年。 | 中央级 | 是 | 12月底前 | ||||
14 | 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 上轮退耕 | 补偿类 | 退耕还林农户 | 20元/亩/年。 | 中央级 | 是 | 12月底前 | ||||
15 | 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 | 冬春补助 | 补偿类 | 因灾生活困难群众 | 人均不低于130元,重点救助对象每人256元。 | 县应急管理局 | (略) | 是 | 县镇级核查后发放 | |||
16 | 农村危房改造 | 危房改造 | 保障类 | 支持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修缮加固户均1.5万元,危房改造(重建户)户均不低于2万元;根据分类指导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类补助标准。 | 县住建局 | 经建股 | 省市县 | 是 | 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 ||
17 | 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租金补贴 | 保障类 |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廉租房50.4元/月/人。 | 中省级 | 是 | 原则上至少每季度发放一次 | ||||
18 | 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 | 自主创业 | 保障类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 1.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人员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县残联 | 综合股 | 省级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2.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 ||||||||||||
3.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 ||||||||||||
(1)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 | ||||||||||||
(2)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 | ||||||||||||
(3) (略) 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 | ||||||||||||
(4) (略) 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 ||||||||||||
19 |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残委补贴 | 保障类 | 2023年在岗的残联专职委员 | 200元/人/月。 | 省级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20 | 残疾人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 | 保障类 | 2023年符合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条件的残疾人 | 原则上按不低于 (略)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0元。 | 市级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21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残疾抚恤 | 生活类 |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 | 一级 | 因战 | *元/年/人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社保股 | 省级 | 否 | 按月发放 |
因公 | *元/年/人 | |||||||||||
因病 | *元/年/人 | |||||||||||
二级 | 因战 | *元/年/人 | ||||||||||
因公 | 98770元/年/人 | |||||||||||
因病 | 94190元/年/人 | |||||||||||
三级 | 因战 | 92320元/年/人 | ||||||||||
因公 | 85970元/年/人 | |||||||||||
因病 | 79770元/年/人 | |||||||||||
四级 | 因战 | 75670元/年/人 | ||||||||||
因公 | 67680元/年/人 | |||||||||||
因病 | 60620元/年/人 | |||||||||||
五级 | 因战 | 59100元/年/人 | ||||||||||
因公 | 51200元/年/人 | |||||||||||
因病 | 47110元/年/人 | |||||||||||
六级 | 因战 | 46170元/年/人 | ||||||||||
因公 | 43290元/年/人 | |||||||||||
因病 | 36230元/年/人 | |||||||||||
七级 | 因战 | 34780元/年/人 | ||||||||||
因公 | 30840元/年/人 | |||||||||||
八级 | 因战 | 21960元/年/人 | ||||||||||
因公 | 19910元/年/人 | |||||||||||
九级 | 因战 | 18240元/年/人 | ||||||||||
因公 | 14510元/年/人 | |||||||||||
十级 | 因战 | 12810元/年/人 | ||||||||||
因公 | 10850元/年/人 | |||||||||||
22 | 三属补贴 | 三属抚恤 | 生活类 | 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烈属 | 36910元/年/人 | 中央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31410元/年/人 | |||||||||||
病故军人遗属 | 29280元/年/人 | |||||||||||
23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复员军人 | 生活类 | 在乡复员军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 | 1917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
其他时期入* | 1910元/月/人 | |||||||||||
24 | 带病回乡退*军人生活补助 | 退役军人 | 生活类 | 带病回乡退*军人 | 750元/月/人。 | 中省级 | 否 | 按月发法 | ||||
25 | 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 参战补助 | 生活类 |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中省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26 | 涉核人员生活补助 | 涉核补助 | 生活类 | 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 社保股 | 中省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27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烈子补助 | 生活类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 1290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
28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 士兵补助 | 生活类 |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83.7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
29 | 原国民党生活补贴 | 国民党补助 | 生活类 | 国民党抗战老兵 | 1750元/月/人。 | 中省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30 | 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金 | 福彩资助 | 保障类 | 贫困户、低保户家庭中的大学新生(专科或着本科)。 | 全日制普通本科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每人4000元。 | 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市级 | 是 | 按年发放 | ||
31 | 孤儿大学生学费补助 | 孤儿学费 | 保障类 | 孤儿认定时属陕西户籍,考取了教育部门核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且录取时是孤儿的。 | 民政部门资助部分最高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 | 中省 | 是 | 按年发放 | ||||
32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 城市低保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城镇户籍,人均家庭月收入低于630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 (略) 低保范围的对象发放的生活补助, | 按照630元/人/月,补差发放;分类施保: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 (略) 保障金189元/人/月,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保障金315元/人/月,电价补贴5元/户/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33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 农村低保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农村户籍,人均家庭年收入低于4920,且财产符合规定,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对象发放的生活补助。 | 按照4920元/人/年,分档发放:一档410元/人/月;二档360元/人/月;三档310元/人/月;分类施保金: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增发农村保障金123元/人/月,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保障金205元/人/月,电价补贴5元/户/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34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城市特困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户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对象发放的生活补助。 | 850元/人/月,电价补贴5元/户/月。 | 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35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农村特困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户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对象发放的生活补助。 | 550元/人/月,电价补贴5元/户/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36 | 特困人员护理费 | 特困护理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户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对象发放的护理补贴。 | 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类,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15%、25%计算。2022年标准为全自理185元/人/月;半护理278元/人/月;全护理463元/人/月。 | 市级 | 是 | 按月发放 | ||||
37 | 城乡临时救助金 | 城乡救助 | 保障类 | 有三原县户籍,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 原则 (略) 1- (略)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对于支出型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家庭或个人1000-5000元应急救助;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最高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如发生特别重大意外事件和特别重大疾病的,救助2-5万元;对于因重大恶性事故、重特大疾病等特殊事件产生巨额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救助。 | 市级 | 否 | 按实际情况发放 | ||||
38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 | 精简职工 | 保障类 | 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期间 (略) 回陕定居、 (略) 民政部门管理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 外省回陕精减人员,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月生活补助费452元。 | 市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39 | 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 孤儿补贴 | 生活类 | 有三原县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机构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
40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无抚儿童 | 保障类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同样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儿童。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低保的补差到1000元,其他不低于700元。 | 县民政局 | 社保股 | 市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41 | 孤儿大学生生活保障金 | 孤儿学生 | 保障类 | 已被录取的孤儿学生,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构不在发放原政策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应在本人报道入校当月起, (略) 孤儿集中供养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毕业次月停发。主要用于基本生活、文具等日常支出和往返车费的补助。 | 每人每月发放1400元生活费。 | 市县级 | 否 | 按月发放 | ||||
42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残疾人费 | 生活类 | 三原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1-3级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 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 | 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43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残疾护理 | 生活类 | 三原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1-2级且需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 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 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44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 | 精神监护 | 保障类 | 有肇事肇祸行为及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危险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 | 监护人监护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 市县级 | 是 | 按月发放 | ||||
45 |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城市边缘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各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 (略) 县 | 是 | 按实际情况发放 | ||||
46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农村边缘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各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 (略) 县 | 是 | 按实际情况发放 | ||||
47 | 城镇社区人员工资 | 城镇社区 | 保障类 | (略) 市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和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每月1800元;津补贴包括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其中工作补贴每人每月9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职称补贴按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划分,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和100元补贴;年限报酬按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计发。 | 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
48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奖励扶助 | 生活类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独女户 | 100元/人/月。 | 县卫健局 | 社保股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49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特别扶助 | 生活类 | 伤残对象 | 46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死亡对象 | 59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死亡对象60岁以上 | 100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 | 26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 | 39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 | 52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
50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高龄补贴 | 生活类 | 凡具有咸阳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70-79岁50元/月/人;80-89岁100元/月/人;90-99岁200元/月/人;100岁以上300元/月/人。 | 省市县级 | 是 | 按季度发放 | ||||
51 | 农村老年劳模荣誉津贴 | 劳模津贴 | 保障类 | 60岁以上老年劳模 | 全国劳模80元/月;省部级劳模60元/月;市级和农民劳模40/月。 | 县总工会 | 行政股 | (略) 县 | 是 | 12月底前 | ||
52 | 妇女“两癌”救助金 | 两癌救助 | 补助类 | 城乡妇女中患有浸润性乳腺癌和宫颈癌IIB期以上的低收入患病妇女 | 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 | 县妇联 | 中央级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
53 | 村妇联主任 | 妇联主任 | 保障类 | 全县村级妇联主任 | 每人每月264元。 | 县级 | 是 | 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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