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丽光华侨农场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丽光华侨农场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丽光华侨农场:
你场《关于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丽光华侨农场供水站取水许可的函》收悉。根据已审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丽光华侨农场供水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以下简称《论证表》),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 (略) 钦南区丽光华侨农场天勤岭村,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第9点,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不属国家和地方禁止与限制的高耗水行业,用水符合节水相关政策。
二、同意本项目取用地下水,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1#日最大取水量85m3,年均取用水量为3.1万m3;2#日最大取水量50m3,年均取用水量为1.83万m3;年总取水量4.93万m3。取水 (略) 钦南区丽光华侨农场天勤岭村,1#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2′38.76″,北纬21°57′28.58″;2#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2′40.98″,北纬21°57′24.12″。
三、根据《论证表》,本项目年取水量4.93万m3,满足本项目取水的需要,取水水量可靠。取水口现状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要求。
四、《论证表》关于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水功能区、水生态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涉及地区居民生活退水排入自家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自有果园及牧草种植区施肥,再分散排入溪流后汇入大风江,一定程序上减少了对大风江流域的污染。
五、因特殊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时,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
六、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试运行后,请将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同时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1年12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丽光华侨农场:
你场《关于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丽光华侨农场供水站取水许可的函》收悉。根据已审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丽光华侨农场供水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以下简称《论证表》),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 (略) 钦南区丽光华侨农场天勤岭村,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第9点,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不属国家和地方禁止与限制的高耗水行业,用水符合节水相关政策。
二、同意本项目取用地下水,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1#日最大取水量85m3,年均取用水量为3.1万m3;2#日最大取水量50m3,年均取用水量为1.83万m3;年总取水量4.93万m3。取水 (略) 钦南区丽光华侨农场天勤岭村,1#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2′38.76″,北纬21°57′28.58″;2#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2′40.98″,北纬21°57′24.12″。
三、根据《论证表》,本项目年取水量4.93万m3,满足本项目取水的需要,取水水量可靠。取水口现状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要求。
四、《论证表》关于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水功能区、水生态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涉及地区居民生活退水排入自家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自有果园及牧草种植区施肥,再分散排入溪流后汇入大风江,一定程序上减少了对大风江流域的污染。
五、因特殊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时,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
六、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试运行后,请将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同时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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