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达丰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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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达丰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达丰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谢坑龙江二路8号3号楼104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清溪镇谢坑龙江二路8号3号楼104室(项目所在地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48"2.808”,东经114°7"44.796”),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6FYUB7J。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300m2,建筑面积2300m2;项目主要从事车载导航显示屏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车载导航显示屏306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材料经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2)项目废活性炭、废切削油、切削油桶、沾有切削油的金属碎屑、废火花油、火花油桶、沾有火花油的金属碎屑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东莞市达丰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3-03-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达丰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谢坑龙江二路8号3号楼104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清溪镇谢坑龙江二路8号3号楼104室(项目所在地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48"2.808”,东经114°7"44.796”),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6FYUB7J。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300m2,建筑面积2300m2;项目主要从事车载导航显示屏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车载导航显示屏306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材料经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2)项目废活性炭、废切削油、切削油桶、沾有切削油的金属碎屑、废火花油、火花油桶、沾有火花油的金属碎屑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东莞市达丰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3-03-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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