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的公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的公示
(略) 更 (略) 建设,盘活闲置土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应江阳区政府申请,现拟对《 (略) 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为了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略) 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 (略) 民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略) 规划展览馆公示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拟调整地块周边。
三、联系人:详规科;联系电话:*。
四、调整内容:(详见调整前后规划图)。
拟调整区域面积22.19公顷,调整前特殊用地(1#)4.17公顷,教育科研用地(2#、3#)18.02公顷。调整后商业用地(1#)4.17公顷,容积率≤1.2,建筑高度≤24米;居住用地(2#)4.31公顷,容积率≤1.4,建筑高度≤54米(西侧区域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配建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居住用地(3#)11.47公顷,容积率≤2.2,建筑高度≤100米(临江侧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配建相应 (略) 场和社区用房;城市道路用地2.24公顷。
附件:《 (略) 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示意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5日
(略) 更 (略) 建设,盘活闲置土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应江阳区政府申请,现拟对《 (略) 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为了强化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略) 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 (略) 民和利害关系人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略) 规划展览馆公示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拟调整地块周边。
三、联系人:详规科;联系电话:*。
四、调整内容:(详见调整前后规划图)。
拟调整区域面积22.19公顷,调整前特殊用地(1#)4.17公顷,教育科研用地(2#、3#)18.02公顷。调整后商业用地(1#)4.17公顷,容积率≤1.2,建筑高度≤24米;居住用地(2#)4.31公顷,容积率≤1.4,建筑高度≤54米(西侧区域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配建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居住用地(3#)11.47公顷,容积率≤2.2,建筑高度≤100米(临江侧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配建相应 (略) 场和社区用房;城市道路用地2.24公顷。
附件:《 (略) 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示意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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