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赛罕区第二医院、中蒙医院(敕勒川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赛罕区第二医院、中蒙医院(敕勒川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赛罕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赛 (略) 、 (略) (敕勒川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川蒙 (略) 编制完成的《赛 (略) 、 (略) (敕勒川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赛罕区满洲里路以西、和平街以南,总占地面积95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6636平方米。项目建设1栋9层的综合医疗楼( (略) 楼、 (略) 、 (略) 、 (略) 、行政办公、专家公寓、共享医疗技术区等)和1栋3层的感染楼,共设床位499张,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80931.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5%。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封闭,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设备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臭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由机械送排风系统将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气口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检验废水经中和处理、感染病区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非感染病区医疗废水 (略)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 (略) 政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规范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我局联网。
项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紫线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八)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
(略) 赛罕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赛 (略) 、 (略) (敕勒川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川蒙 (略) 编制完成的《赛 (略) 、 (略) (敕勒川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赛罕区满洲里路以西、和平街以南,总占地面积95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6636平方米。项目建设1栋9层的综合医疗楼( (略) 楼、 (略) 、 (略) 、 (略) 、行政办公、专家公寓、共享医疗技术区等)和1栋3层的感染楼,共设床位499张,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80931.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5%。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封闭,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设备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臭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由机械送排风系统将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气口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检验废水经中和处理、感染病区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非感染病区医疗废水 (略)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 (略) 政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规范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我局联网。
项目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紫线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后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八)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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