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餐厨废弃油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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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餐厨废弃油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 (略) 餐厨废弃油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 (略) 餐厨废弃油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项目设置一条餐厨废油脂处理生产线,处理规模为年处理餐厨废油脂7200吨,主要建设车间、办公综合用房、成品油罐、一般固废暂存区、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10.48%。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做好生产过程中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原料油脂除渣破碎、加热及离心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一体化除臭净化设备+高压喷雾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成品油罐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工艺离心废水、水喷淋及碱喷淋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须做好车间地面、成品油罐区以及污水涉及的坑、池、管网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除渣工序筛分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食堂餐厨垃圾由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离心工序产生的废渣、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食堂废油脂进入项目废油脂处理装置进行处置;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产生后随即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或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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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 (略) 餐厨废弃油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 (略) 餐厨废弃油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项目设置一条餐厨废油脂处理生产线,处理规模为年处理餐厨废油脂7200吨,主要建设车间、办公综合用房、成品油罐、一般固废暂存区、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10.48%。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做好生产过程中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原料油脂除渣破碎、加热及离心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一体化除臭净化设备+高压喷雾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成品油罐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工艺离心废水、水喷淋及碱喷淋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须做好车间地面、成品油罐区以及污水涉及的坑、池、管网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除渣工序筛分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食堂餐厨垃圾由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离心工序产生的废渣、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食堂废油脂进入项目废油脂处理装置进行处置;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产生后随即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或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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