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7日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7日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拟对甘肃厂坝 (略) 成州锌冶炼厂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9-*
通讯地址: (略) 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 (略) 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公众参与 |
1 | 甘肃厂坝 (略) 成州锌冶炼厂入河排污口 | 甘肃厂坝 (略) 成州锌冶炼厂 | (略) 成县抛沙乡(镇)乐楼村姜家坪。 坐标: 经度:105.* 纬度:33.* | 冶金废水23.991万t/a | 间歇 | 管道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甘环公告〔2018〕4号) | COD 60mg/L,氨氮 8 mg/L, 总镉0.02 mg/L,总砷 0.1mg/L,总锌 1.5mg/L。 | COD 14.39,氨氮 1.92,总镉 0.0048,总砷 0.024,总锌 0.36。 |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略) 生态环境局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拟对甘肃厂坝 (略) 成州锌冶炼厂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9-*
通讯地址: (略) 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 (略) 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公众参与 |
1 | 甘肃厂坝 (略) 成州锌冶炼厂入河排污口 | 甘肃厂坝 (略) 成州锌冶炼厂 | (略) 成县抛沙乡(镇)乐楼村姜家坪。 坐标: 经度:105.* 纬度:33.* | 冶金废水23.991万t/a | 间歇 | 管道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甘环公告〔2018〕4号) | COD 60mg/L,氨氮 8 mg/L, 总镉0.02 mg/L,总砷 0.1mg/L,总锌 1.5mg/L。 | COD 14.39,氨氮 1.92,总镉 0.0048,总砷 0.024,总锌 0.36。 |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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