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杨湾益嘉港务有限公司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泰州杨湾益嘉港务有限公司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州 (略) 委托江苏 (略) 对“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泰州 (略) ;
建设地点: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区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员工人数:劳建设单位现有职工人数200人,改建项目完成后人员数量不发生变化;
生产制度:装卸工人三班制,其余为一班制,年工作日为330天,改建项目完成后工作制度不发生变化;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对现有码头进行修复、加固及升级改造,使泊位具备安全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型的能力。改建后,整个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520万吨,其中散粮350万吨,散货(煤炭、矿石、砂石料)10万吨,袋装化肥160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为运输车辆的尾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卸料粉尘废气,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气体。
2、废水处理
改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停靠船舶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域生活废水、冲洗废水、机修车间废水、初期雨水。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 (略) (略) 接收,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收集后泵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机修车间废水收集后经隔油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道路、码头抑尘喷洒,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要求。
3、固废处置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维修废物、船舶废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滤。船舶生活垃 (略) (略) 接收,船舶维修废物、船舶废油船舶自行带走,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滤委托江苏 (略) 即产即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门机、埋刮板卸船机、移动式装船机、单斗装载机、牵引车等设备,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降噪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相关要求;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不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总量能够在区域实现平衡;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经减缓措施后,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项目在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 (略)
联系人:曹志明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区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网络链接:http://**_y5Bhg6ELyiD 提取码:31c7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泰州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州 (略) 委托江苏 (略) 对“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泰州 (略) ;
建设地点: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区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员工人数:劳建设单位现有职工人数200人,改建项目完成后人员数量不发生变化;
生产制度:装卸工人三班制,其余为一班制,年工作日为330天,改建项目完成后工作制度不发生变化;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对现有码头进行修复、加固及升级改造,使泊位具备安全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型的能力。改建后,整个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520万吨,其中散粮350万吨,散货(煤炭、矿石、砂石料)10万吨,袋装化肥160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为运输车辆的尾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卸料粉尘废气,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气体。
2、废水处理
改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停靠船舶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域生活废水、冲洗废水、机修车间废水、初期雨水。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 (略) (略) 接收,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收集后泵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机修车间废水收集后经隔油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道路、码头抑尘喷洒,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要求。
3、固废处置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维修废物、船舶废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滤。船舶生活垃 (略) (略) 接收,船舶维修废物、船舶废油船舶自行带走,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滤委托江苏 (略) 即产即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门机、埋刮板卸船机、移动式装船机、单斗装载机、牵引车等设备,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降噪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相关要求;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不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总量能够在区域实现平衡;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经减缓措施后,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项目在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 (略)
联系人:曹志明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区泰州港高港港区杨湾作业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网络链接:http://**_y5Bhg6ELyiD 提取码:31c7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泰州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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