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与管理权限移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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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与管理权限移交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根据《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略)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21]28号)文件中,关于“体育、艺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由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分别负责审批,分类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将科技类、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变更、终止等行政事项和管理权限,以及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与服务平台日常运营管理等分别移交给庆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和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向庆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移交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没有已审批的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移交。 (略) 科学技术厅、 (略) 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指引(试行)>的通知》(黑科规[2022]11号)文件要求,即日起,庆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三、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向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移交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的同时,一并移已审批的16家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附后)。按照《 (略) 文化和旅 (略) 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试行>)的通知》(黑文旅规[2022]4号)文件要求,即日起,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已审批的16家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需要重新审批并管理。

四、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移交工作已与2022年10月完成。按照《 (略) 体育局、 (略) 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庆安县教育体育局体育办重新审批并管理。

特此公告。

附:庆安县教育体育局移交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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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根据《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略)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21]28号)文件中,关于“体育、艺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由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分别负责审批,分类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将科技类、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变更、终止等行政事项和管理权限,以及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与服务平台日常运营管理等分别移交给庆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和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向庆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移交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没有已审批的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移交。 (略) 科学技术厅、 (略) 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指引(试行)>的通知》(黑科规[2022]11号)文件要求,即日起,庆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三、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向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移交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的同时,一并移已审批的16家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附后)。按照《 (略) 文化和旅 (略) 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试行>)的通知》(黑文旅规[2022]4号)文件要求,即日起,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已审批的16家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需要重新审批并管理。

四、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移交工作已与2022年10月完成。按照《 (略) 体育局、 (略) 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庆安县教育体育局体育办重新审批并管理。

特此公告。

附:庆安县教育体育局移交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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