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晟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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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晟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晟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清溪科技路东七街40号3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700m2,主要从事吸塑盒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吸塑盒300万个,员工人数为1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项目拟将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噪声:设置隔声门窗,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四、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3-03-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三、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晟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清溪科技路东七街40号3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700m2,主要从事吸塑盒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吸塑盒300万个,员工人数为1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项目拟将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噪声:设置隔声门窗,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四、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3-03-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三、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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