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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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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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50万辆电动滑板车、30万台平衡车项目 (略) 缙云县缙云经济开发区2022-4号地块缙 (略) 缙 (略) 成立于2022年01月26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 (略) (略) 缙云县缙云经济开发区2022-4号地块新建生产厂房,用地面积20200.22平方米(30.3亩),建筑面积43478.76平方米,同时购置焊接机械手、冲压设备、喷塑流水线、吊钩、滚抛抛丸机、检测设备、焊机、车把动态疲劳试验机、万能材料试验机、铝成份分析仪、弹簧疲劳测试仪、水平撞击试验机、车架疲劳测试仪、电动车平衡测试仪、步进式恒温湿箱、加工中心、注塑机、铝切割机、喷涂流水线、包装线、清洗设备、压机、搅拌机、粉碎机、电动叉车、注塑废气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喷塑废气收集设备等设备及ERP软件,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辆电动滑板车、30万台平衡车的生产能力。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对项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4-*-07-02-*)。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同时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对相邻方造成环境影响,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若项目不具备审批条件、违反环保"三同时"以及其他虚假承诺行为的,自愿接受环保部门处罚,直至环保部门撤销对该项目的许可。 五、保证所作的陈述真实、合法,是建设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相关附件和填写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废气: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处理后进行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1m;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行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1m;注塑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1m;抛丸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1m。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 噪声: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 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④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固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金属屑、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 至2023年01月04日(5日)

  • 公示时间:2022-12-2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传真:*

  • 通讯地址: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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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50万辆电动滑板车、30万台平衡车项目 (略) 缙云县缙云经济开发区2022-4号地块缙 (略) 缙 (略) 成立于2022年01月26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 (略) (略) 缙云县缙云经济开发区2022-4号地块新建生产厂房,用地面积20200.22平方米(30.3亩),建筑面积43478.76平方米,同时购置焊接机械手、冲压设备、喷塑流水线、吊钩、滚抛抛丸机、检测设备、焊机、车把动态疲劳试验机、万能材料试验机、铝成份分析仪、弹簧疲劳测试仪、水平撞击试验机、车架疲劳测试仪、电动车平衡测试仪、步进式恒温湿箱、加工中心、注塑机、铝切割机、喷涂流水线、包装线、清洗设备、压机、搅拌机、粉碎机、电动叉车、注塑废气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喷塑废气收集设备等设备及ERP软件,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辆电动滑板车、30万台平衡车的生产能力。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对项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4-*-07-02-*)。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同时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对相邻方造成环境影响,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若项目不具备审批条件、违反环保"三同时"以及其他虚假承诺行为的,自愿接受环保部门处罚,直至环保部门撤销对该项目的许可。 五、保证所作的陈述真实、合法,是建设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相关附件和填写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废气: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处理后进行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1m;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行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1m;注塑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1m;抛丸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1m。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 噪声: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 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④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固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金属屑、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 至2023年01月04日(5日)

  • 公示时间:2022-12-2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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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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