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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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巡察。11月23日,区委巡察组 (略) 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略) 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问题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树牢综合考核导向, (略) 对区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牵头总作用,精准把握考核标准,盯紧各项指标运行,及时搞好分析研判,找准短板弱项,积极向上对接争取。 (略) 级考核内容,单位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 (略) 考核部门200余次。同时,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发展,补齐短板,加快推进园区化、片区化建设, (略)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推进现代高效农业集聚升级。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行动,依托山东合悦百合种植、山东圣丰大豆种业等重点农业产业项目,构建大豆、百合等特色产业产业链条。山东合悦百合、山东圣丰大豆种业均完成2022年内投资,正在开展2023年建设内容。

二是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程序、时间进度等开展,并加强工作前期摸底调查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和推进。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帮助主体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河口区天河湾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河口区梁家冬枣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全部通过验收,分别奖补金额10.491万元和1.32万元。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高标准农田,确保种植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针对已建成部分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通过退林还耕整改9000余亩。

二是制定《河口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开展农机“上门送检”服务,对农机及配套器具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农机带病作业,保障2023年春耕备播期间农机安全。

三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力度,将农机年检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相结合,开展现场培训,通过观看安全技术规范和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考试,督促农业机械所有者和使用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农机事故发生。

(三)关于新发展理念贯彻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实施了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防控面积14.86万亩,实现全覆盖。推广绿色防控,开展东亚飞蝗查治,绿色防控面积3.05万亩,确保东亚飞蝗不起飞、不成灾。推广宣传科学用药,制定下发病虫害防控技术意见10期。

二是大力宣传有机肥替代农户进行扶持,着重在大田作物上推广有机肥,2022年推广有机肥补贴1.2万亩,1.197万吨。推广适合我区现状的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400亩。完成2022年耕地质量提升及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改良盐碱耕地2万亩,拟定2023年实施方案。

三是积极推广0.015mm加厚地膜使用,完成2万亩推广任务。充分利用赶大集、科技人员下乡等模式深入农民群众加强宣传发动,发放宣传材料1500份,开展现场技术指导3次,技术人员下乡10余人次。争取区财政在2023年部门预算中列支132万元,保证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无需农户承担费用。截至目前,完成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0.32万亩,4月初可全部完成推广任务。

(四)关于监管职责有短板问题。

一是严格源头控制,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种子经营、农药经营登记备案,种子、农药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名录,累计备案农药产品2500余个。加大对3处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店的监管力度,实现了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保证了全区范围内的农药有源可溯。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机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清源”行动,聚焦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点时节,围绕农资经营单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兜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 (略) 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略) 场秩序。现场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3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年内对全区区域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完成2次全覆盖检查。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略) 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实时填报检查数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全部完成。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精细化执法,执法文书、案卷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要求进行制作、装订、归档。2022年办理结案案件2起,2023年立案1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罚款类行政处罚规定的措施、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 (略) (略) 涉嫌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略) 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五是营造农产品安全共治良好氛围。重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和群众的法治意识。

六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完成制定印发《河口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我区三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镇街及村级自查出涉及专项整治问题419个,区级通过到镇街督查及调账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9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2023年着手建设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为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基础支撑。

七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制定《河口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开展“送检上门”农机年检工作,对农机及配套器具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农机带病作业。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力度,将农机年检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相结合,开展现场培训,通过观看安全技术规范和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考试,督促农业机械所有者和使用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农机事故发生。强化检查问题整改反馈,对未悬挂拖拉机号牌、未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粘贴反光贴等即知即改问题,现场解决;对部分农机脱审,及时与行政审批局联系,跟踪未审车辆年审情况,督促其进行年审,形成安全检查闭环式管理。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缺位现象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理论学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以“第一议题”在党组会议上学总书记指示精神、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六)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不牢,惠农政策、措施落实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一是及时发放农机工资补贴。在2022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贴受理、核验、兑付和结算工作,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发放补贴,确保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并于2022年12月份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口区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的通知》(东河农发〔2022〕144号)及《关于印发〈河口区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东河农发〔2022〕148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标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并重新审定《2021—2023年河口区农机工作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查找是否与实际政策相符合,重点在时效性和规范性上再研究、再修正、细化,为下一步工作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提供依据和导向,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并于2022年12月份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口区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的通知》(东河农发〔2022〕144号)及《关于印发〈河口区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东河农发〔2022〕148号),切实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是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中,多次与植保服务组织沟通,及时有效解决发现的问题,随机抽查现场监督2次,没有再发生误喷农药问题。加强科学用药安全宣传,进一步明确防治技术要求,服务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防治,施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用药水平。

(七)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区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制度,实行《河口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规范化建设“二十条”》,明确要求“工作生活要做到厉行节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提倡材料双面复印,下班及时熄灯、关电脑,做到处处节俭”。实行公务接待主要领导审批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完善财务业务审批制度和核对程序,按照规定履行经费预算、开支、结算、报销、绩效等相关手续。加大财务监督力度,将财务相关业务纳入重点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财务制度严格,管理规范。

二是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学习《河口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并将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专班公务接待统一管理,确保预算可控,严格预算执行。

(八)关于廉政防范措施不够到位,个别领域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了对项目合同的审核力度,在支付审核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杜 (略) 、市验收合格即付款的问题。同时,强化项目监督程序,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九)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标准不够高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河口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学习,自2021年1月起,已对所有出差报销要求经财务审核签字后,报领导签批。

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大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为杜绝发放工资单领取人栏不签字现象再次发生。自2022年1月起,所有资金取消现金发放方式,采取直接支付到本人卡号方式。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十)关于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严肃“三会一课”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工作记录,对每个事项内容记录完整详实。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改进工作方法,并对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查缺补漏。

二是严格组织生活纪律,将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党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分管负责同志已与存在抄袭行为的党员进行了谈话,严肃了学习纪律,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十一)关于队*建设和日常管理欠缺规范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制定《河口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规范化建设“二十条”》,实行机关内部运行管理“五严格”、机关干部日常行为“五到位”、机关保密工作“五不准”、机关办公环境“五必须”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并认真落实请销假制度。同时,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做到随时在岗不离岗。

二是全面摸排单位人员工作擅长领域,下一步根据人员专业、岗位设置、人员能力、工作实际等摸排情况进行适当交流轮岗。

三是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对2020年以来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流程已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进一步强化人员招聘管理,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要求,统一公布招聘信息,优化招聘流程。

四、关于群众满意度提升方面的问题

(十二)关于对群众满意度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形成全体职工参与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集中学习《河口区2022年度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致全区广大党员的一封信》,学习《2022年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情况》。召开满意度提升工作专题会议,传达群众满意度提升相关工作要求。

二是集中宣传,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聚焦身边人,向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等“身边人”讲好满意度提升为民实事,提升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认可度。同时,制定《区 (略) 场主体满意度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由科级干部带队,建立5个走访小组分别对5个镇街走访,通过现场走访、电话沟通、培训结合等方式,向服务对象的宣传2022年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情况,提升群众认同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com。

(略) 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3月20日


中共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巡察。11月23日,区委巡察组 (略) 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略) 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问题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树牢综合考核导向, (略) 对区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牵头总作用,精准把握考核标准,盯紧各项指标运行,及时搞好分析研判,找准短板弱项,积极向上对接争取。 (略) 级考核内容,单位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 (略) 考核部门200余次。同时,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发展,补齐短板,加快推进园区化、片区化建设, (略)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推进现代高效农业集聚升级。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行动,依托山东合悦百合种植、山东圣丰大豆种业等重点农业产业项目,构建大豆、百合等特色产业产业链条。山东合悦百合、山东圣丰大豆种业均完成2022年内投资,正在开展2023年建设内容。

二是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程序、时间进度等开展,并加强工作前期摸底调查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和推进。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帮助主体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河口区天河湾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河口区梁家冬枣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全部通过验收,分别奖补金额10.491万元和1.32万元。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高标准农田,确保种植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针对已建成部分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通过退林还耕整改9000余亩。

二是制定《河口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开展农机“上门送检”服务,对农机及配套器具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农机带病作业,保障2023年春耕备播期间农机安全。

三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力度,将农机年检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相结合,开展现场培训,通过观看安全技术规范和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考试,督促农业机械所有者和使用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农机事故发生。

(三)关于新发展理念贯彻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实施了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防控面积14.86万亩,实现全覆盖。推广绿色防控,开展东亚飞蝗查治,绿色防控面积3.05万亩,确保东亚飞蝗不起飞、不成灾。推广宣传科学用药,制定下发病虫害防控技术意见10期。

二是大力宣传有机肥替代农户进行扶持,着重在大田作物上推广有机肥,2022年推广有机肥补贴1.2万亩,1.197万吨。推广适合我区现状的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400亩。完成2022年耕地质量提升及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改良盐碱耕地2万亩,拟定2023年实施方案。

三是积极推广0.015mm加厚地膜使用,完成2万亩推广任务。充分利用赶大集、科技人员下乡等模式深入农民群众加强宣传发动,发放宣传材料1500份,开展现场技术指导3次,技术人员下乡10余人次。争取区财政在2023年部门预算中列支132万元,保证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无需农户承担费用。截至目前,完成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0.32万亩,4月初可全部完成推广任务。

(四)关于监管职责有短板问题。

一是严格源头控制,扎实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种子经营、农药经营登记备案,种子、农药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名录,累计备案农药产品2500余个。加大对3处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店的监管力度,实现了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保证了全区范围内的农药有源可溯。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机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清源”行动,聚焦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点时节,围绕农资经营单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兜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 (略) 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略) 场秩序。现场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3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年内对全区区域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完成2次全覆盖检查。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略) 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实时填报检查数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全部完成。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精细化执法,执法文书、案卷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要求进行制作、装订、归档。2022年办理结案案件2起,2023年立案1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罚款类行政处罚规定的措施、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 (略) (略) 涉嫌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略) 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五是营造农产品安全共治良好氛围。重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和群众的法治意识。

六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完成制定印发《河口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我区三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镇街及村级自查出涉及专项整治问题419个,区级通过到镇街督查及调账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9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2023年着手建设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为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基础支撑。

七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制定《河口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开展“送检上门”农机年检工作,对农机及配套器具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农机带病作业。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力度,将农机年检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相结合,开展现场培训,通过观看安全技术规范和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考试,督促农业机械所有者和使用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农机事故发生。强化检查问题整改反馈,对未悬挂拖拉机号牌、未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粘贴反光贴等即知即改问题,现场解决;对部分农机脱审,及时与行政审批局联系,跟踪未审车辆年审情况,督促其进行年审,形成安全检查闭环式管理。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缺位现象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理论学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以“第一议题”在党组会议上学总书记指示精神、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六)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不牢,惠农政策、措施落实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一是及时发放农机工资补贴。在2022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贴受理、核验、兑付和结算工作,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发放补贴,确保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并于2022年12月份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口区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的通知》(东河农发〔2022〕144号)及《关于印发〈河口区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东河农发〔2022〕148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标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并重新审定《2021—2023年河口区农机工作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查找是否与实际政策相符合,重点在时效性和规范性上再研究、再修正、细化,为下一步工作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提供依据和导向,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并于2022年12月份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口区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的通知》(东河农发〔2022〕144号)及《关于印发〈河口区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东河农发〔2022〕148号),切实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是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中,多次与植保服务组织沟通,及时有效解决发现的问题,随机抽查现场监督2次,没有再发生误喷农药问题。加强科学用药安全宣传,进一步明确防治技术要求,服务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防治,施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用药水平。

(七)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区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制度,实行《河口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规范化建设“二十条”》,明确要求“工作生活要做到厉行节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提倡材料双面复印,下班及时熄灯、关电脑,做到处处节俭”。实行公务接待主要领导审批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完善财务业务审批制度和核对程序,按照规定履行经费预算、开支、结算、报销、绩效等相关手续。加大财务监督力度,将财务相关业务纳入重点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财务制度严格,管理规范。

二是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学习《河口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并将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专班公务接待统一管理,确保预算可控,严格预算执行。

(八)关于廉政防范措施不够到位,个别领域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了对项目合同的审核力度,在支付审核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杜 (略) 、市验收合格即付款的问题。同时,强化项目监督程序,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九)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标准不够高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河口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学习,自2021年1月起,已对所有出差报销要求经财务审核签字后,报领导签批。

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大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为杜绝发放工资单领取人栏不签字现象再次发生。自2022年1月起,所有资金取消现金发放方式,采取直接支付到本人卡号方式。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十)关于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严肃“三会一课”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工作记录,对每个事项内容记录完整详实。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改进工作方法,并对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查缺补漏。

二是严格组织生活纪律,将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党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分管负责同志已与存在抄袭行为的党员进行了谈话,严肃了学习纪律,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十一)关于队*建设和日常管理欠缺规范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制定《河口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规范化建设“二十条”》,实行机关内部运行管理“五严格”、机关干部日常行为“五到位”、机关保密工作“五不准”、机关办公环境“五必须”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并认真落实请销假制度。同时,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做到随时在岗不离岗。

二是全面摸排单位人员工作擅长领域,下一步根据人员专业、岗位设置、人员能力、工作实际等摸排情况进行适当交流轮岗。

三是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对2020年以来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流程已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进一步强化人员招聘管理,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要求,统一公布招聘信息,优化招聘流程。

四、关于群众满意度提升方面的问题

(十二)关于对群众满意度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形成全体职工参与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集中学习《河口区2022年度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致全区广大党员的一封信》,学习《2022年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情况》。召开满意度提升工作专题会议,传达群众满意度提升相关工作要求。

二是集中宣传,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聚焦身边人,向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等“身边人”讲好满意度提升为民实事,提升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认可度。同时,制定《区 (略) 场主体满意度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由科级干部带队,建立5个走访小组分别对5个镇街走访,通过现场走访、电话沟通、培训结合等方式,向服务对象的宣传2022年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情况,提升群众认同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com。

(略) 河口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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