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恩和水晶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多伦县恩和水晶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多伦县恩和水晶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盟恩和 (略)
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多伦县诺尔大街东段南侧,G510北侧、煤化工对面)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产1万立方环保砖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公司10名工作人员,年工作184天,每年5月-10月工作,1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有:废气污染物、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施工期短暂,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会结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期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施工废气主要表现为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基础建设等一系列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扬尘和车辆、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库存或者加盖篷布。
②在施工区域,应制定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洒水清扫。
③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④施工现场需设立垃圾暂存点,并及时回收、清运工程垃圾与废土料。
⑤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应将环境污染有效控制,对环境有影响的施工作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的环保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本厂区附近无敏感点,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将降至最低,并且其影响会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这部分废水除含有少量的油污和泥砂外,基本没有其他污染指标。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的排放进行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以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产生量小,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不外排。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和养护。
④对于交通噪声,来往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⑤如有必要,应针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降噪装置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弃土、弃料等固体废物统一堆放,集中处理,回用于公路建设中,并尽快利用,以减少堆存时间,对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出场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意见征求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域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少华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多伦县恩和水晶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盟恩和 (略)
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多伦县诺尔大街东段南侧,G510北侧、煤化工对面)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产1万立方环保砖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公司10名工作人员,年工作184天,每年5月-10月工作,1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有:废气污染物、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施工期短暂,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会结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期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施工废气主要表现为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基础建设等一系列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扬尘和车辆、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库存或者加盖篷布。
②在施工区域,应制定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洒水清扫。
③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④施工现场需设立垃圾暂存点,并及时回收、清运工程垃圾与废土料。
⑤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应将环境污染有效控制,对环境有影响的施工作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的环保管理制度要求实施本厂区附近无敏感点,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将降至最低,并且其影响会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这部分废水除含有少量的油污和泥砂外,基本没有其他污染指标。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的排放进行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以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产生量小,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不外排。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和养护。
④对于交通噪声,来往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⑤如有必要,应针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降噪装置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弃土、弃料等固体废物统一堆放,集中处理,回用于公路建设中,并尽快利用,以减少堆存时间,对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出场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意见征求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域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少华 联系方式:*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内蒙古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