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平遥县金辉悦府建设项目地块(35572.75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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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平遥县金辉悦府建设项目地块(35572.75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 (略) 平遥县金辉悦府建设项目地块(35572.75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平遥县益民街与永安北路交叉口,占地面积约35572.75m2,合53.36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7.*°。

用地规划:本地块历史上原用途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地块现状:地块内现有15个构筑物(具体平面布置见图3.1-1),1号建筑物是商业门店(主要是粮油店、饭店等);2号建筑物为门卫房;3号建筑物为原粮食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玉米等粮食作物(存放量约为3000吨),现已清空闲置;4号建筑物为原羽毛球场馆,现空置;5号建筑物为原办公楼,现空置;6号建筑物为原粮食加工区,现 (略) 存放生鲜的库房;7号建筑物原为粮食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玉米等粮食作物(存放量约为2500吨),现 (略) 存放生鲜的库房;8号、9号建筑物为原粮食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玉米等粮食作物(各库房存放量约为2500吨),现空置;10号建筑物为原晒粮区,内部提升机等设施设备仍未拆除,南侧放置有储油罐(原罐内储存豆油、菜籽油等植物油,现罐内无油);11号建筑物为原植物油库,主要储存储存豆油、菜籽油等植物油,现空置;12号、13号建筑物为原粮食仓库(各库房存放量约为2000吨),现空置;14号建筑物为商业门店(主要是建材店等);15号建筑物为原药剂库,主要用于存放杀虫剂、熏蒸剂等(临时罐装存放,专业人员熏蒸完毕后带走),现空置。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调查方案:土壤环境监测:在地块内疑似污染区域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农田布设1个背景点,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26个(包括3个平行样,1个背景点样品)。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45项必测项目、pH、敌敌畏、马拉硫磷、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等指标。

(2)调查结论:地块内土壤中检出污染物7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氟化物,其他污染物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其中,砷、镉、铜、铅、汞、镍检出浓度值均低于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氟化物检出浓度值均低于DB 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

综上,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3)调查建议:

地块开工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鉴于地块调查的不确定性,考虑人群健康,注重开发利用过程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如有发现严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征询管理部门意见。

, (略) ,平遥县,晋中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 (略) 平遥县金辉悦府建设项目地块(35572.75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平遥县益民街与永安北路交叉口,占地面积约35572.75m2,合53.36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7.*°。

用地规划:本地块历史上原用途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地块现状:地块内现有15个构筑物(具体平面布置见图3.1-1),1号建筑物是商业门店(主要是粮油店、饭店等);2号建筑物为门卫房;3号建筑物为原粮食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玉米等粮食作物(存放量约为3000吨),现已清空闲置;4号建筑物为原羽毛球场馆,现空置;5号建筑物为原办公楼,现空置;6号建筑物为原粮食加工区,现 (略) 存放生鲜的库房;7号建筑物原为粮食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玉米等粮食作物(存放量约为2500吨),现 (略) 存放生鲜的库房;8号、9号建筑物为原粮食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玉米等粮食作物(各库房存放量约为2500吨),现空置;10号建筑物为原晒粮区,内部提升机等设施设备仍未拆除,南侧放置有储油罐(原罐内储存豆油、菜籽油等植物油,现罐内无油);11号建筑物为原植物油库,主要储存储存豆油、菜籽油等植物油,现空置;12号、13号建筑物为原粮食仓库(各库房存放量约为2000吨),现空置;14号建筑物为商业门店(主要是建材店等);15号建筑物为原药剂库,主要用于存放杀虫剂、熏蒸剂等(临时罐装存放,专业人员熏蒸完毕后带走),现空置。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调查方案:土壤环境监测:在地块内疑似污染区域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农田布设1个背景点,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26个(包括3个平行样,1个背景点样品)。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45项必测项目、pH、敌敌畏、马拉硫磷、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等指标。

(2)调查结论:地块内土壤中检出污染物7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氟化物,其他污染物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其中,砷、镉、铜、铅、汞、镍检出浓度值均低于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氟化物检出浓度值均低于DB 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

综上,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3)调查建议:

地块开工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鉴于地块调查的不确定性,考虑人群健康,注重开发利用过程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如有发现严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征询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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