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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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今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学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 (略) 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购买配备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学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次数。同时,建立了学法治思想的长远安排、机制安排和专项安排,制定印发了《学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法治思想作为学法治思想作出安排部署。截至目前,通过各类方式学法治思想共12次,进一步增强与坚定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有效营造了全局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落实领导班子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听取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科学谋划工作思路。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略) 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略) 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2 (略) 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略) 生态环境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 (略) 生态环境局“八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等,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前瞻性、连续性和科学性,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在行政处罚、建设项目审批、重大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重大事项上,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党组会、局务会等形式研究决定,决定事项全部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同时, (略) 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编制,并严格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略) 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专业性的问题邀请专家“把脉会诊”,并积极发挥单位公职律师作用,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办法》,细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登记、发布、备案、评估、清理以及监督检查等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共制定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为《 (略)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落实了向社会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并通过官方网站、 (略)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开。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一是认真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信用良好、环境管理规范,以及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屠宰及肉类加工、种植、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电力、燃气等与民生保障直接相关的企业,和餐饮、娱乐、洗浴、汽车销售和维修等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58家企业,按照调查摸底、征求意见、会议审议、依法公示、主动公开的实施程序,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针对清单内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了解企业所急所需,及时掌握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精准施策,做好保障服务,着力加强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尽可能减少对疫情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进一步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一般企业落实“双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排查,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有效避免了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使用,将现场检查过程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为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将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罚责相当,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增强群众对柔性执法的获得感和信赖度。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的规定,将执法信息在信用中国、环保门户网站等全面公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四是推进行政柔性执法。严格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研究制定了“两轻一免”清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全面彰显生态环境队*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和帮扶并重,避免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的优良服务形象和崭新精神风貌。2022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从轻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免于行政处罚案件7起,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全面开展了普法宣传,及时帮扶其改正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推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担当。

(二)深入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开展作风能力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 (略)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将“双随机”执法检查及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作为环境执法大练兵主战场,有效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二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全系统对标对表《 (略)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略) 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 (略) 21份处罚案卷和3份不予处罚案卷分五批开展了常规性自查,通过案卷自查,向省生态环境厅报了五批共十份典型案例,其 (略) 生态环境厅采纳, (略) 范围内作为典型案例公布学。另外, (略) 生态环境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更好地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一般监管企业351家次,重点监管企业16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9份,跨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5家次,并采取县区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方式,全市七县区共20余人参加;另外,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与自主验收、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以及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略) 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三)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内普法。一是为充分利用集中学, (略) 管理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奠定了理论基础。三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学法治思想,通过“中国普法”公众号“齐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及“定西法治宣传”公众号参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答题活动,并动员干部职工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目前共报送了3个普法微视频,推选了生态环境系统“最美普法人”。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42号),梳理出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证明事项目录,修订了办事指南,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制定了《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事项承诺制失信惩戒机制(实行)》等,达到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布规范全面、办事指南修订及时准确、工作规程和惩戒机制健全完善的目的。二是根据《 (略) 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名录》,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业,不涉及环境敏 (略) 、 (略) 、 (略) 场等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的河道堤岸整治、绿化、景观工程的水利业等25大类行业的建设项目豁免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手续,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项目开展。三是下发《 (略) 生态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略) 范围内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林业、食品制造业、水利等20类行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生态环境部门不再组织进行技术评估,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切实推动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四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证明事项承诺制、容缺受理、在线咨询、网络视频评审、资料邮寄等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实施。

(五)开展社会面普法。一是常态化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15”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在岷县举行了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展了“绿色出行,从我做起”低碳环保志愿者骑行体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发放普法折页读本、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红色教育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和践行了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将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融入到衣、食、住、行各个环节的意识,牢固树立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定了人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宣传环保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增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新风尚,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二是严格落实《全市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 (略) 纪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新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制作了宣传视频,将民法典和新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三是深入开展“以案说法”和“释难解惑”,制定了《 (略) 生态环境局以案释法制度》和《 (略)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10件,并积极转发【行政执法巡礼】 (略) 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将学台、公开举报电话。截至12月14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348件,其中来访4人4件、来信12件(含省厅转办6件、市政府督查室转办1件)、网络151件、来电(含12369热线)124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57件。办结345件,正在办理3件,办结率99.1%。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计划

(略) 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足,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学法用法上,尤其在依法行政上,创新手段不多。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期盼,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积极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略) 生态环境执法队*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法治型和服务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5日


今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学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 (略) 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购买配备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学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次数。同时,建立了学法治思想的长远安排、机制安排和专项安排,制定印发了《学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法治思想作为学法治思想作出安排部署。截至目前,通过各类方式学法治思想共12次,进一步增强与坚定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有效营造了全局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落实领导班子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听取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科学谋划工作思路。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略) 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略) 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2 (略) 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略) 生态环境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 (略) 生态环境局“八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等,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前瞻性、连续性和科学性,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在行政处罚、建设项目审批、重大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重大事项上,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党组会、局务会等形式研究决定,决定事项全部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同时, (略) 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编制,并严格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略) 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专业性的问题邀请专家“把脉会诊”,并积极发挥单位公职律师作用,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办法》,细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登记、发布、备案、评估、清理以及监督检查等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共制定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为《 (略)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落实了向社会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并通过官方网站、 (略)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开。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一是认真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信用良好、环境管理规范,以及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屠宰及肉类加工、种植、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电力、燃气等与民生保障直接相关的企业,和餐饮、娱乐、洗浴、汽车销售和维修等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58家企业,按照调查摸底、征求意见、会议审议、依法公示、主动公开的实施程序,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针对清单内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了解企业所急所需,及时掌握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精准施策,做好保障服务,着力加强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尽可能减少对疫情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进一步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一般企业落实“双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排查,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有效避免了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使用,将现场检查过程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为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将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罚责相当,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增强群众对柔性执法的获得感和信赖度。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的规定,将执法信息在信用中国、环保门户网站等全面公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四是推进行政柔性执法。严格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研究制定了“两轻一免”清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全面彰显生态环境队*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和帮扶并重,避免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的优良服务形象和崭新精神风貌。2022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从轻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免于行政处罚案件7起,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全面开展了普法宣传,及时帮扶其改正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推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担当。

(二)深入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开展作风能力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 (略)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将“双随机”执法检查及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作为环境执法大练兵主战场,有效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二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全系统对标对表《 (略)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略) 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 (略) 21份处罚案卷和3份不予处罚案卷分五批开展了常规性自查,通过案卷自查,向省生态环境厅报了五批共十份典型案例,其 (略) 生态环境厅采纳, (略) 范围内作为典型案例公布学。另外, (略) 生态环境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更好地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一般监管企业351家次,重点监管企业16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9份,跨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5家次,并采取县区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方式,全市七县区共20余人参加;另外,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与自主验收、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以及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略) 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三)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内普法。一是为充分利用集中学, (略) 管理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奠定了理论基础。三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学法治思想,通过“中国普法”公众号“齐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及“定西法治宣传”公众号参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答题活动,并动员干部职工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目前共报送了3个普法微视频,推选了生态环境系统“最美普法人”。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42号),梳理出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证明事项目录,修订了办事指南,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制定了《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 (略) 生态环境局证明事项承诺制失信惩戒机制(实行)》等,达到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布规范全面、办事指南修订及时准确、工作规程和惩戒机制健全完善的目的。二是根据《 (略) 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名录》,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业,不涉及环境敏 (略) 、 (略) 、 (略) 场等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的河道堤岸整治、绿化、景观工程的水利业等25大类行业的建设项目豁免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手续,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项目开展。三是下发《 (略) 生态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 (略) 范围内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林业、食品制造业、水利等20类行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生态环境部门不再组织进行技术评估,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切实推动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四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证明事项承诺制、容缺受理、在线咨询、网络视频评审、资料邮寄等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实施。

(五)开展社会面普法。一是常态化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15”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在岷县举行了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展了“绿色出行,从我做起”低碳环保志愿者骑行体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发放普法折页读本、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红色教育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和践行了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将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融入到衣、食、住、行各个环节的意识,牢固树立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定了人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宣传环保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增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新风尚,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二是严格落实《全市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 (略) 纪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新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制作了宣传视频,将民法典和新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三是深入开展“以案说法”和“释难解惑”,制定了《 (略) 生态环境局以案释法制度》和《 (略)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10件,并积极转发【行政执法巡礼】 (略) 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将学台、公开举报电话。截至12月14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348件,其中来访4人4件、来信12件(含省厅转办6件、市政府督查室转办1件)、网络151件、来电(含12369热线)124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57件。办结345件,正在办理3件,办结率99.1%。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计划

(略) 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足,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学法用法上,尤其在依法行政上,创新手段不多。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期盼,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积极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略) 生态环境执法队*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法治型和服务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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