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柳河县朝阳路大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吉林省柳河县朝阳路大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柳河县朝阳路大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 (略) 柳河县朝阳路大桥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柳河县区内
三、建设单位: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 (略) (略) 柳河县区内,桥梁北端起点位于已建裕民路与沿河北路交叉口,向南30°跨越一统河,在南岸和已建朝阳路与沿河南路顺接。桥梁全长126米,桥梁主跨长120米。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序;不得随意扩大作业范围和路线;采取设置临时挡土墙、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沙池;雨季采取防雨措施;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施工物资妥善放置,严禁将废弃土石方倾倒入河道内;开挖土质坡面采用加盖防雨布等有效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设置不低于1.8m全封闭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物料苫布遮盖,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严格遵守施工时间、路线、车速、清洁等相关车辆要求;采取定期洒水,大风日禁止施工;采用罐装沥青专用密闭车辆装运;沥青混凝土敷设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天气集中作业。
3、水环境保护措施。基坑废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洒水,不外排;沉淀物及时清掏,运至弃渣场进行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 (略) 管网;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废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机械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选择在枯水期对桥梁进行施工,涉水施工设置围堰,围堰内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使用,禁止围堰内废水直接外排一统河。
4、声环境保护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10:00-早6:00点期间禁止施工;采取设置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尽量远离敏感区;采用先进施工机械,低噪声设备;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治理措施。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不产生弃方,借方外购;施工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禁停标志,禁止违章停车;加强路面维护和路面清扫,定期洒水降尘;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篷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垃圾、泥土等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本项目的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与桥梁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以保证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污水能够及时进入区域雨污水管网集中处置;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排水工程设施,对堵塞的排水系统应及时疏通、对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及时修复。
3、声环境保护措施。道路建成并运营后,优先采用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方案,加强交通管制,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禁止超速行驶。确保达噪声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1类、4a类区标准(朝阳桥两侧高于三层楼以上(含三层)的建筑面向朝阳桥一侧执行4a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桥梁区域散落的废物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柳河县朝阳路大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柳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 (略) 柳河县朝阳路大桥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柳河县区内
三、建设单位:柳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 (略) (略) 柳河县区内,桥梁北端起点位于已建裕民路与沿河北路交叉口,向南30°跨越一统河,在南岸和已建朝阳路与沿河南路顺接。桥梁全长126米,桥梁主跨长120米。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序;不得随意扩大作业范围和路线;采取设置临时挡土墙、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沙池;雨季采取防雨措施;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施工物资妥善放置,严禁将废弃土石方倾倒入河道内;开挖土质坡面采用加盖防雨布等有效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设置不低于1.8m全封闭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物料苫布遮盖,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严格遵守施工时间、路线、车速、清洁等相关车辆要求;采取定期洒水,大风日禁止施工;采用罐装沥青专用密闭车辆装运;沥青混凝土敷设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天气集中作业。
3、水环境保护措施。基坑废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洒水,不外排;沉淀物及时清掏,运至弃渣场进行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 (略) 管网;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废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机械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选择在枯水期对桥梁进行施工,涉水施工设置围堰,围堰内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使用,禁止围堰内废水直接外排一统河。
4、声环境保护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10:00-早6:00点期间禁止施工;采取设置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尽量远离敏感区;采用先进施工机械,低噪声设备;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治理措施。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不产生弃方,借方外购;施工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禁停标志,禁止违章停车;加强路面维护和路面清扫,定期洒水降尘;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篷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垃圾、泥土等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本项目的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与桥梁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以保证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污水能够及时进入区域雨污水管网集中处置;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排水工程设施,对堵塞的排水系统应及时疏通、对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及时修复。
3、声环境保护措施。道路建成并运营后,优先采用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方案,加强交通管制,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禁止超速行驶。确保达噪声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1类、4a类区标准(朝阳桥两侧高于三层楼以上(含三层)的建筑面向朝阳桥一侧执行4a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桥梁区域散落的废物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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