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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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县政府并县委:

  2022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推动我局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强化思想学法治思想,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 (略) 委 (略) 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法治思想4次,切实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3.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县已对2022年4个季度的147家企业(其中,抽查重点企业8户、特殊企业4户)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对471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按时限和目标要求完成抽查、检查、公开等工作。

  2.认真做好春季清河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靖宇县 2022年春季清河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要求,我局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昼巡夜查等方式,对入河排污口、沿河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进行全面排查,此次共排查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62家。排查时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涉水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2022年靖宇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产废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2022年,我县56家企业已全部完成网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同时,为补齐工作短板规范水电站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我局对全县9家水电站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4.加强行政执法处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略) 、市的工作要求,将处罚案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已对5家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25.6740万元。其中,1家企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予以改正,对其免于处罚。

  5.加强应急管理。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摆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022年,4家新建项目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5家企业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6.做好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信访制度,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2022年,共处理12369举报平台信访案件7件,来信来访3件,县长公开电话交办案件15件,目前全部办结,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达到100%。

  7.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监管力度。对全县28家规模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领取排污许可证、配备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粪污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等情况,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严格依法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9个,告知承诺2件,办理排污许可证业务10件,受理过程中,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指导业主和环评单位对环评复核结果进行整改。加强排污许可持证企业按规定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和季度报告,提交率达到100%,并督促相关企业完成质量整改,提升排污许可执行质量。加强窗口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入驻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对窗口事项进行接件受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吉林生态日”等宣传活动,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资料,向公众展示近年来我县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法律法规宣讲等;同时广泛开展“五进”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对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等排污单位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督促企业保障排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自由裁量制度、环境行政案件审议工作制度等,不断加强行政决策流程的规范性,通过法治审核,规避权益受损,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提升法治水平。同时, (略) 联动工作,积 (略) 沟通协作,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更好的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二、取得的成效

  202 (略) 生态环境厅授予“省级生态县”称号。全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8%,全市排名第一;农村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 (略) 考断面全部达标;无黑臭水体。 (略)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中 (略) 第一。我局办理的靖环罚字〔2021〕1号行政执法案卷入选《 (略) 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十大“优秀案例”汇编》, (略) 生态环境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环保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尚需持续深化。环境污染案件比较复杂,涉及部门多,不能让一个部门唱“独角戏”,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后,快速形成打击合力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尚需持续发力。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有待持续提升。

  3.生态环保执法综合能力尚需持续加强。环保执法工作专业性强,从发现违法案件到最终处理案件,需经立案、询问笔录、现场勘查、责令改正、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流程,处理过程复杂,对执法人员要求较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1.持续深入学法治思想。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委员会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2.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环境行政执法行为。

  3.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队*建设方面,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加快补齐执法队*的技术能力综合素质的短板,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熟悉并能正确运用环保法律法规的环境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2023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县政府并县委:

  2022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推动我局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强化思想学法治思想,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 (略) 委 (略) 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法治思想4次,切实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3.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县已对2022年4个季度的147家企业(其中,抽查重点企业8户、特殊企业4户)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对471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按时限和目标要求完成抽查、检查、公开等工作。

  2.认真做好春季清河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靖宇县 2022年春季清河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要求,我局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昼巡夜查等方式,对入河排污口、沿河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进行全面排查,此次共排查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62家。排查时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涉水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2022年靖宇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产废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2022年,我县56家企业已全部完成网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同时,为补齐工作短板规范水电站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我局对全县9家水电站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4.加强行政执法处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略) 、市的工作要求,将处罚案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已对5家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25.6740万元。其中,1家企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予以改正,对其免于处罚。

  5.加强应急管理。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摆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022年,4家新建项目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5家企业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6.做好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信访制度,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2022年,共处理12369举报平台信访案件7件,来信来访3件,县长公开电话交办案件15件,目前全部办结,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达到100%。

  7.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监管力度。对全县28家规模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领取排污许可证、配备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粪污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等情况,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严格依法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9个,告知承诺2件,办理排污许可证业务10件,受理过程中,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指导业主和环评单位对环评复核结果进行整改。加强排污许可持证企业按规定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和季度报告,提交率达到100%,并督促相关企业完成质量整改,提升排污许可执行质量。加强窗口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入驻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对窗口事项进行接件受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吉林生态日”等宣传活动,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资料,向公众展示近年来我县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法律法规宣讲等;同时广泛开展“五进”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对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等排污单位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督促企业保障排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自由裁量制度、环境行政案件审议工作制度等,不断加强行政决策流程的规范性,通过法治审核,规避权益受损,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提升法治水平。同时, (略) 联动工作,积 (略) 沟通协作,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更好的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二、取得的成效

  202 (略) 生态环境厅授予“省级生态县”称号。全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8%,全市排名第一;农村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 (略) 考断面全部达标;无黑臭水体。 (略)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中 (略) 第一。我局办理的靖环罚字〔2021〕1号行政执法案卷入选《 (略) 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十大“优秀案例”汇编》, (略) 生态环境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环保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尚需持续深化。环境污染案件比较复杂,涉及部门多,不能让一个部门唱“独角戏”,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后,快速形成打击合力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尚需持续发力。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有待持续提升。

  3.生态环保执法综合能力尚需持续加强。环保执法工作专业性强,从发现违法案件到最终处理案件,需经立案、询问笔录、现场勘查、责令改正、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流程,处理过程复杂,对执法人员要求较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1.持续深入学法治思想。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委员会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2.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环境行政执法行为。

  3.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队*建设方面,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加快补齐执法队*的技术能力综合素质的短板,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熟悉并能正确运用环保法律法规的环境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2023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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