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稻米集群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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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年稻米集群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

(略) 农 (略) 财政厅《江西鄱阳湖稻米集群建设方案2021-2023》要求,2023年鄱阳湖稻米集群项目现开始遴选实施主体,稻米集群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稻米产前、产中、产后有关设施的新建、功能提升、品牌推广等,请有需求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自主申请,乡镇核实盖章同意,报区农业农村粮食局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股汇总(区经济大厦414室),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由区农业农村粮食局与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审核,确定我区2023年稻米集群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

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

2021年3月26日


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

(略) 农 (略) 财政厅《江西鄱阳湖稻米集群建设方案2021-2023》要求,2023年鄱阳湖稻米集群项目现开始遴选实施主体,稻米集群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稻米产前、产中、产后有关设施的新建、功能提升、品牌推广等,请有需求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自主申请,乡镇核实盖章同意,报区农业农村粮食局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股汇总(区经济大厦414室),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由区农业农村粮食局与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审核,确定我区2023年稻米集群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

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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