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清溪厂区整合搬迁项目
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清溪厂区整合搬迁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清溪厂区整合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门新财富 (略) |
项目概况 | 广 (略) ,原有项目厂 (略) 清溪镇浮岗柏朗北街1号B栋、E栋(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1′24.73″,东经114°8′6.84″), (略) (略) 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新建设的厂房(即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的C栋厂房)内。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49T4N18。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精密模具、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的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锌合金压铸件、铝型材及五金、塑胶精密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属于搬迁项目,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详见下文“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章节内容,随着企业逐步发展,罗马厂区发展优势大、潜力高,所以广 (略) 预进行分区的整合,故建设单位计划淘汰原有项目的浮岗厂房,将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搬迁至罗马厂房, (略) (略) 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新建设的C栋厂房(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的C栋厂房)内。本项目具体搬迁内容如下∶1、搬迁投资额为2000万元;2、搬迁后依托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的C栋厂房(新建第4层)、宿舍、食堂等;3、搬迁后产能不变,生产塑胶制品50吨/年、铝制品3000吨/年;3、搬迁设备不新增,设备主要为自动喷粉线2条、清洗线1条、喷漆线2条、注塑机25台、碎料机5台、机加工设备等生产加工设备(详见表2-8);4、不新增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原有占地面积,增加建筑面积200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处理措施冷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清洗废水处理方式依托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的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剩余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 (略) 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二、废气处理措施目设置集气装置对熔炉熔化、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后再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5m的排气筒(1#)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项目抛丸机、喷砂机为,喷砂机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配套收集装置收集后(收集风管直接连接在设备内部,对其进行收集),进入自身配套有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各设备经过各自的处理设备后,再由各个管道接到一个水喷淋装置再次处理,然后通过一根35m的排气筒(2#)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通过管道将废气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由1根不低于35m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喷粉柜产生的粉尘进行密闭收集后通过滤芯+水喷淋装置处理,然后通过通过一根35m的排气筒(4#)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烤粉、丝印、移印、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一同引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不低於35m高排气筒(5#)高空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天然气尾气通过一根35m的排气筒(6#)排放。三、固废处理措施项目一般固体废物 (略) 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四、噪声处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公示时间 | 2023-03-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工程分内容不全,废水污染源强不可信。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清溪厂区整合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门新财富 (略) |
项目概况 | 广 (略) ,原有项目厂 (略) 清溪镇浮岗柏朗北街1号B栋、E栋(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1′24.73″,东经114°8′6.84″), (略) (略) 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新建设的厂房(即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的C栋厂房)内。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49T4N18。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精密模具、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的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锌合金压铸件、铝型材及五金、塑胶精密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属于搬迁项目,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详见下文“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章节内容,随着企业逐步发展,罗马厂区发展优势大、潜力高,所以广 (略) 预进行分区的整合,故建设单位计划淘汰原有项目的浮岗厂房,将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搬迁至罗马厂房, (略) (略) 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新建设的C栋厂房(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的C栋厂房)内。本项目具体搬迁内容如下∶1、搬迁投资额为2000万元;2、搬迁后依托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的C栋厂房(新建第4层)、宿舍、食堂等;3、搬迁后产能不变,生产塑胶制品50吨/年、铝制品3000吨/年;3、搬迁设备不新增,设备主要为自动喷粉线2条、清洗线1条、喷漆线2条、注塑机25台、碎料机5台、机加工设备等生产加工设备(详见表2-8);4、不新增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原有占地面积,增加建筑面积200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处理措施冷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清洗废水处理方式依托清溪铭利达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及配套项目的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剩余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 (略) 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二、废气处理措施目设置集气装置对熔炉熔化、压铸成型工序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后再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5m的排气筒(1#)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项目抛丸机、喷砂机为,喷砂机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配套收集装置收集后(收集风管直接连接在设备内部,对其进行收集),进入自身配套有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各设备经过各自的处理设备后,再由各个管道接到一个水喷淋装置再次处理,然后通过一根35m的排气筒(2#)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通过管道将废气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由1根不低于35m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喷粉柜产生的粉尘进行密闭收集后通过滤芯+水喷淋装置处理,然后通过通过一根35m的排气筒(4#)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烤粉、丝印、移印、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一同引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不低於35m高排气筒(5#)高空排放,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天然气尾气通过一根35m的排气筒(6#)排放。三、固废处理措施项目一般固体废物 (略) 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四、噪声处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公示时间 | 2023-03-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工程分内容不全,废水污染源强不可信。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