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开展昌都市涉河建设项目洪水评价报告咨询工作的公告
关于邀请开展昌都市涉河建设项目洪水评价报告咨询工作的公告
关于邀 (略) 涉河建设项目防洪
评价报告咨询工作的公开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简化整合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行政职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水字〔2018〕214号)、《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水河〔2020〕4号 )要求, (略) 水利局拟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咨询工作。
一、比选条件
按照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有能力、有实力、技术力量强、开展过类似工作的单位参与此项咨询。
二、比选任务
(略) 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咨询项目10个。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相关咨询*级或*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三)具有相关类似业绩;
(四)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本次比选最高限价:19万元。
四、比选报名地点及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
(一)报名地点: (略) 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二)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资料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提交):报价、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本项目投入的专家人员数量及职称证书复印件,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一)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3日上午9:30至2022年4月5日下午18:00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地 ???址: (略) 卡若区城关镇邦达街11号
联系电话:0895-*
(略) 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2023年3月28日
关于邀 (略) 涉河建设项目防洪
评价报告咨询工作的公开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简化整合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行政职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水字〔2018〕214号)、《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水河〔2020〕4号 )要求, (略) 水利局拟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咨询工作。
一、比选条件
按照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有能力、有实力、技术力量强、开展过类似工作的单位参与此项咨询。
二、比选任务
(略) 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咨询项目10个。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相关咨询*级或*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三)具有相关类似业绩;
(四)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本次比选最高限价:19万元。
四、比选报名地点及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
(一)报名地点: (略) 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二)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资料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提交):报价、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本项目投入的专家人员数量及职称证书复印件,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一)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3日上午9:30至2022年4月5日下午18:00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地 ???址: (略) 卡若区城关镇邦达街11号
联系电话:0895-*
(略) 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2023年3月28日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