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科德化工有限公司仓储2万吨液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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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科德化工有限公司仓储2万吨液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内 (略) 仓储2万吨液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察哈尔右翼后旗新区校园街北经十路 (略) 生态环境局察哈尔右翼后旗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1

内 (略) 仓储2万吨液碱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察右后旗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原察右后旗建材化工园区杭宁达莱产业园电石化工产业区)内 (略) 厂区内

内 (略)

内蒙古万博 (略)

本项目位于察右后旗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原察右后旗建材化工园区)杭宁达莱产业园电石化工产业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19′46.612″,东经:113°12′49.282″,项目储液罐占地4000m2,其余占地4000m2。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8个2500立方储液罐,氢氧化钙粉生产车间,碳酸钙车间及环保工程等,年产12万吨氢氧化钙粉(26107.85万吨做生产碳酸钙原料,93892.15万吨做为产品外售)及10万吨碳酸钙。项目工程总投资 2810万,环保投资107 万, 占总投资的3.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废气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施工期:(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2m高围挡,并对围挡挡板间以及挡板与地面密封,较好的围挡可使工地周边地区降尘量减少80%。

(2) 运输车辆不能超载,减少扬尘; 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扬尘区及道路洒水。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

(3) 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处理;

(4)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施工过程,要采用密闭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并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回收设施。劳动环境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含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5)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尽可能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6) 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作好遮掩工作。

运营期:有组织粉尘防治措施。(1)给料粉尘经两套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的废气由排气筒排放;破碎分级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 99%),处理后的废气由排气筒排放。消化粉尘采用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台引风机引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项目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运输扬尘和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为减小无组织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扬尘防治措施如下:

①做好物料运输、装卸的管理工作;

② 车辆运输产生扬尘,可采用降低车速,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的方法减少粉尘污染。

③加强成品运输的密封;

④ 减少卸料扬尘污染,在密闭原料库内卸料。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厂界扬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1)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察哈尔右翼后旗 (略) 负责抽、运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3)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含泥沙及油污,其主要污染控制指标为 SS、石油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草地、农田等生态用地。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察哈尔右翼后旗 (略) 负责抽、运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为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一下措施:

(1)大型噪声设备应避免在夜间使用;

(2)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在项目的结构施工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施工场所车辆进出路线应尽量远离居民区,车辆通过居民点时应减速、禁鸣;

(5)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震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声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

(6) 主要的施工运输便道应尽可能远离居住区等敏感点。减少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在施工便道50m 以内有成片的居民时,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 30km/h.

运营期:(1) 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设计时对高噪音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产品。

(2) 风机等气动性噪声设备上设置相应的消声装置,风机设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软连接,并且风机及前后管道采取隔声措施,进出口设置消声器。

(3)采取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值可降低15~30

dB(A) 。经过对本项目产生噪声的声源进行治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1) 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处理,首先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必须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沿途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2) 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3)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察哈尔右翼后旗 (略) 负责运送到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消化与选粉产生的废渣、除尘器粉尘、除尘器废滤芯、设备废机油、废泵阀及配件。

(1) 生活垃圾。本项目工作人数为 21人,生活垃圾每人每天产生量为 0.5kg/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15t/a,由察哈尔右翼后旗 (略) 负责运送到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

(2)消化与选粉产生的废渣。消化与选粉产生的废渣产生量约2484.68t/a,暂存于废渣罐最后外售。

(3)除尘器粉尘。氢氧化钙车间收集的除尘灰量40.5t/a,粉尘经除尘器过滤袋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碳酸钙生产车间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量22.15t/a回用于生产。

(4)陈化过程中产生的渣浆,产生量11230t/a,存于废渣罐后外售;

(5) 除尘器废滤芯、设备废机油、废泵阀及配件。除尘器废滤芯、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泵阀及配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依托原有项目(内 (略) 年破碎仓储26万吨电石、3x800t/d 石灰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危废暂存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内 (略) 仓储2万吨液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传 真:0474-*

通讯地址:察哈尔右翼后旗新区校园街北经十路 (略) 生态环境局察哈尔右翼后旗分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1

内 (略) 仓储2万吨液碱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察右后旗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原察右后旗建材化工园区杭宁达莱产业园电石化工产业区)内 (略) 厂区内

内 (略)

内蒙古万博 (略)

本项目位于察右后旗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原察右后旗建材化工园区)杭宁达莱产业园电石化工产业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19′46.612″,东经:113°12′49.282″,项目储液罐占地4000m2,其余占地4000m2。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8个2500立方储液罐,氢氧化钙粉生产车间,碳酸钙车间及环保工程等,年产12万吨氢氧化钙粉(26107.85万吨做生产碳酸钙原料,93892.15万吨做为产品外售)及10万吨碳酸钙。项目工程总投资 2810万,环保投资107 万, 占总投资的3.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废气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施工期:(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2m高围挡,并对围挡挡板间以及挡板与地面密封,较好的围挡可使工地周边地区降尘量减少80%。

(2) 运输车辆不能超载,减少扬尘; 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扬尘区及道路洒水。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

(3) 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处理;

(4)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施工过程,要采用密闭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并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回收设施。劳动环境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含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5)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尽可能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6) 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作好遮掩工作。

运营期:有组织粉尘防治措施。(1)给料粉尘经两套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的废气由排气筒排放;破碎分级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 99%),处理后的废气由排气筒排放。消化粉尘采用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台引风机引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项目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运输扬尘和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为减小无组织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扬尘防治措施如下:

①做好物料运输、装卸的管理工作;

② 车辆运输产生扬尘,可采用降低车速,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的方法减少粉尘污染。

③加强成品运输的密封;

④ 减少卸料扬尘污染,在密闭原料库内卸料。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厂界扬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1)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察哈尔右翼后旗 (略) 负责抽、运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3)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含泥沙及油污,其主要污染控制指标为 SS、石油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草地、农田等生态用地。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察哈尔右翼后旗 (略) 负责抽、运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为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一下措施:

(1)大型噪声设备应避免在夜间使用;

(2)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在项目的结构施工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施工场所车辆进出路线应尽量远离居民区,车辆通过居民点时应减速、禁鸣;

(5)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震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声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

(6) 主要的施工运输便道应尽可能远离居住区等敏感点。减少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在施工便道50m 以内有成片的居民时,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 30km/h.

运营期:(1) 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设计时对高噪音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产品。

(2) 风机等气动性噪声设备上设置相应的消声装置,风机设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软连接,并且风机及前后管道采取隔声措施,进出口设置消声器。

(3)采取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值可降低15~30

dB(A) 。经过对本项目产生噪声的声源进行治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1) 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处理,首先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必须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沿途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2) 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3)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察哈尔右翼后旗 (略) 负责运送到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消化与选粉产生的废渣、除尘器粉尘、除尘器废滤芯、设备废机油、废泵阀及配件。

(1) 生活垃圾。本项目工作人数为 21人,生活垃圾每人每天产生量为 0.5kg/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15t/a,由察哈尔右翼后旗 (略) 负责运送到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

(2)消化与选粉产生的废渣。消化与选粉产生的废渣产生量约2484.68t/a,暂存于废渣罐最后外售。

(3)除尘器粉尘。氢氧化钙车间收集的除尘灰量40.5t/a,粉尘经除尘器过滤袋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碳酸钙生产车间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量22.15t/a回用于生产。

(4)陈化过程中产生的渣浆,产生量11230t/a,存于废渣罐后外售;

(5) 除尘器废滤芯、设备废机油、废泵阀及配件。除尘器废滤芯、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泵阀及配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依托原有项目(内 (略) 年破碎仓储26万吨电石、3x800t/d 石灰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危废暂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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