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平定镇蓬利矿区年产1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11440982007138432D/202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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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平定镇蓬利矿区年产1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11440982007138432D/2023-0007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罗江新城东部干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橘城北路500号(三合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668-*

传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平定镇蓬利矿区年产1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平定镇 (略) 道(蓬利石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平定镇蓬利矿区年产1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 (略) (略) 平 (略) 道(蓬利石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21分9.480秒,北纬22度1分34.541秒。本项目在原蓬利石场采矿许可证范围的基础上,扩大范围设矿区,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2226平方千米,开采标高为+108.40米~-150米,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设年生产规模为120万立方米。

本项目设露天矿区、工业加工区(破碎、制砂生产线)、综合服务区、储运工程区、配套环保治理工程和辅助工程。本项目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120万立方米,后续可破碎产出10~20毫米、20~30毫米规格碎石243.6万吨/年,0~10毫米规格石粉70.8万吨/年;年综合利用全风化岩层机制砂用量为37.07万立方米;年剥离残坡积层作复垦表土及回填土用量6万立方米;年综合利用中风化岩层作回填块石量为2.31万立方米。项目矿山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工艺,由上而下分水平台阶依次延深;碎石生产线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工艺,制砂生产线采用制砂破碎、水洗工艺。项目主要设备有潜孔钻机、液压挖掘机、液压破碎锤、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压滤机等。矿山总服务年限约为9.7年,其中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7.7年,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38.4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49%。本项目员工共100人,人员均不在厂内食宿,采用间断工作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2班,年工作28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露天开采区地表剥离、临时表土堆场作业、土方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燃油尾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建筑材料在指定区域堆放,大风天气采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运输道路定时进行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必须实施严密封盖运输,减少车辆颠簸洒漏;合理安排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临时表土场施工期间喷洒草籽进行绿化;作业机械及车辆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燃料,保证最佳状态运行。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扬尘(包括表土剥离、钻孔、铲装粉尘、爆破粉尘和矿区内道路扬尘)、加工区粉尘(包括破碎、筛分和制砂筛分粉尘)、堆场扬尘(临时堆场扬尘和产品堆场扬尘)和运输车辆尾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扬尘在表土剥离过程中洒水降尘;潜孔钻机采用湿式作业;使用水封爆破作业,爆破后洒水;对铲装运输和堆存石料洒水保湿,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加工区破碎、筛分厂房设置为封闭式厂房;进出料口处及厂房内产尘节点处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输送廊采取全封闭措施;机制砂生产为湿式作业;堆场设有水喷雾装置,可有效抑制扬尘;作业机械及车辆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燃料,保证最佳状态运行。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生活污水经5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暴雨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汇入8000立方米蓄水塘暂存,回用喷淋降尘用水,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洗砂废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5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500立方米沉淀池处理,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经1立方米隔油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经190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澄清,回用于厂区清洗、生产和降尘用水,不外排;洗砂废水进入配套1800立方米沉沙池,通过沉沙池澄清后进入2000立方米清水池,循环用于生产,不外排。

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卸车等施工机械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矿区钻孔、采剥、爆破等环节和生产加工区破碎、筛分等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筛分等主要设备加设减振器,并在全封闭的车间工作;采用间隔、缓振爆破等爆破方法,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严禁午间、夜间爆破;控制车速、禁鸣喇叭、不超载以及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等,避免午休时间行车。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废旧机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废旧机械交由相应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 (略) 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采矿剥离过程中的表土、爆破废物、沉淀池泥砂、洗砂泥饼、隔油池油渣、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回用于矿山复垦绿化用土;爆破过程产生 (略) 现场统一回收带走,不在项目区域储存;沉淀池产生的泥砂清理后回用于矿山填土;洗砂生产线沉淀池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加工成泥饼,回用于矿山填土;危险废物暂存于6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矿区开采对土壤的扰动、动物生境破坏、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景观改变等。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矿区及加工区设截洪沟和排水沟,并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绿化措施进行护坡;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合理设计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暴雨季节停止施工作业;运营期及时进行回填复绿,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作业区绿化;作业中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及时实施生境修复措施,减小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退役期及时对露天开采区、表土场地表进行生态修复措施。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退役期环境影响

矿山服务期满后生产活动停止,不再排放生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其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植被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对地貌景观的破坏、采空区形成的高陡边坡等潜在的环境安全等问题。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拆除建构筑物及搬运过程中对路面洒水抑尘,减轻粉尘影响;合理安排拆除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影响;拆除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方堆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采空区及时回填、复垦绿化,落实水土保持等措施来减缓和补偿开采活动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事故为柴油、废机油泄漏风险;堆场、开采区由于暴雨、失稳引起的坍塌、滑坡、泥石流,进而造成水土流失;炸药爆炸风险。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定期检查截洪沟和排水沟,发现堵塞和破坏及时清理和修复;定期开展沉淀池的清淤工作,保证沉淀池的处理容量;做好坡面集中排水,减轻坡面的侵蚀和冲刷作用;柴油罐区设置100立方米围堰,围堰具有防渗功能;危废暂存间地面基础防渗层为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门口设置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围堰等设施;制定定时爆破制度,安排合理的爆破时间,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环保管理、配套应急处理设施和应急防范物资等措施防范风险事故影响。

报告表分析,在落实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减少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略) 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3年3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罗江新城东部干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橘城北路500号(三合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668-*

传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平定镇蓬利矿区年产1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平定镇 (略) 道(蓬利石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平定镇蓬利矿区年产12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项 (略) (略) 平 (略) 道(蓬利石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21分9.480秒,北纬22度1分34.541秒。本项目在原蓬利石场采矿许可证范围的基础上,扩大范围设矿区,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2226平方千米,开采标高为+108.40米~-150米,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设年生产规模为120万立方米。

本项目设露天矿区、工业加工区(破碎、制砂生产线)、综合服务区、储运工程区、配套环保治理工程和辅助工程。本项目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120万立方米,后续可破碎产出10~20毫米、20~30毫米规格碎石243.6万吨/年,0~10毫米规格石粉70.8万吨/年;年综合利用全风化岩层机制砂用量为37.07万立方米;年剥离残坡积层作复垦表土及回填土用量6万立方米;年综合利用中风化岩层作回填块石量为2.31万立方米。项目矿山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工艺,由上而下分水平台阶依次延深;碎石生产线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工艺,制砂生产线采用制砂破碎、水洗工艺。项目主要设备有潜孔钻机、液压挖掘机、液压破碎锤、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压滤机等。矿山总服务年限约为9.7年,其中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7.7年,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38.4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49%。本项目员工共100人,人员均不在厂内食宿,采用间断工作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2班,年工作28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露天开采区地表剥离、临时表土堆场作业、土方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燃油尾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建筑材料在指定区域堆放,大风天气采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运输道路定时进行清扫、洒水;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必须实施严密封盖运输,减少车辆颠簸洒漏;合理安排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临时表土场施工期间喷洒草籽进行绿化;作业机械及车辆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燃料,保证最佳状态运行。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扬尘(包括表土剥离、钻孔、铲装粉尘、爆破粉尘和矿区内道路扬尘)、加工区粉尘(包括破碎、筛分和制砂筛分粉尘)、堆场扬尘(临时堆场扬尘和产品堆场扬尘)和运输车辆尾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扬尘在表土剥离过程中洒水降尘;潜孔钻机采用湿式作业;使用水封爆破作业,爆破后洒水;对铲装运输和堆存石料洒水保湿,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加工区破碎、筛分厂房设置为封闭式厂房;进出料口处及厂房内产尘节点处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输送廊采取全封闭措施;机制砂生产为湿式作业;堆场设有水喷雾装置,可有效抑制扬尘;作业机械及车辆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燃料,保证最佳状态运行。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生活污水经5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暴雨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汇入8000立方米蓄水塘暂存,回用喷淋降尘用水,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洗砂废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入5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500立方米沉淀池处理,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经1立方米隔油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经190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澄清,回用于厂区清洗、生产和降尘用水,不外排;洗砂废水进入配套1800立方米沉沙池,通过沉沙池澄清后进入2000立方米清水池,循环用于生产,不外排。

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卸车等施工机械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矿区钻孔、采剥、爆破等环节和生产加工区破碎、筛分等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筛分等主要设备加设减振器,并在全封闭的车间工作;采用间隔、缓振爆破等爆破方法,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严禁午间、夜间爆破;控制车速、禁鸣喇叭、不超载以及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等,避免午休时间行车。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废旧机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废旧机械交由相应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 (略) 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采矿剥离过程中的表土、爆破废物、沉淀池泥砂、洗砂泥饼、隔油池油渣、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回用于矿山复垦绿化用土;爆破过程产生 (略) 现场统一回收带走,不在项目区域储存;沉淀池产生的泥砂清理后回用于矿山填土;洗砂生产线沉淀池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加工成泥饼,回用于矿山填土;危险废物暂存于6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矿区开采对土壤的扰动、动物生境破坏、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景观改变等。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矿区及加工区设截洪沟和排水沟,并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绿化措施进行护坡;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合理设计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暴雨季节停止施工作业;运营期及时进行回填复绿,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作业区绿化;作业中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及时实施生境修复措施,减小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退役期及时对露天开采区、表土场地表进行生态修复措施。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退役期环境影响

矿山服务期满后生产活动停止,不再排放生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其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植被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对地貌景观的破坏、采空区形成的高陡边坡等潜在的环境安全等问题。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拆除建构筑物及搬运过程中对路面洒水抑尘,减轻粉尘影响;合理安排拆除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影响;拆除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方堆放,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采空区及时回填、复垦绿化,落实水土保持等措施来减缓和补偿开采活动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事故为柴油、废机油泄漏风险;堆场、开采区由于暴雨、失稳引起的坍塌、滑坡、泥石流,进而造成水土流失;炸药爆炸风险。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定期检查截洪沟和排水沟,发现堵塞和破坏及时清理和修复;定期开展沉淀池的清淤工作,保证沉淀池的处理容量;做好坡面集中排水,减轻坡面的侵蚀和冲刷作用;柴油罐区设置100立方米围堰,围堰具有防渗功能;危废暂存间地面基础防渗层为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门口设置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围堰等设施;制定定时爆破制度,安排合理的爆破时间,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环保管理、配套应急处理设施和应急防范物资等措施防范风险事故影响。

报告表分析,在落实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减少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略) 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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