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超塑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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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超塑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略) 结合自身发展,于2021年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 (略) 现有厂区内西北角投资建设50万吨/年超塑新材料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6月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批准立项,项目代码:2020-*-26-03-*,备案文号为:示范区经备[2020]36号。 (略) 于2020年委托南京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50万吨/年超塑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8月24日取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示范区环审[2021]14号。项目计划总投资*.92万元,项目占地*.34平方米(10.03公顷)。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年HPEG装置、20万吨/年TPEG装置、5万吨/年PEG装置、5.8188万吨/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装置(PP加系列1.6625万吨/年、脂肪醇聚醚系列4.1563万吨/年),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较环评有一定的变动,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环办〔2015〕52号)号文,已建工程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现企业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已投入运行,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 (略) 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以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附件1: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296.4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2、竣工验收报告--超塑项目.pdf5.3 MB, 下载次数2
附件3:1、变动影响分析-超塑项目.pdf1.8 MB, 下载次数1
附件4:3、超塑验收意见.pdf716.0 KB, 下载次数1
,连云港

(略) 结合自身发展,于2021年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 (略) 现有厂区内西北角投资建设50万吨/年超塑新材料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6月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批准立项,项目代码:2020-*-26-03-*,备案文号为:示范区经备[2020]36号。 (略) 于2020年委托南京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50万吨/年超塑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8月24日取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示范区环审[2021]14号。项目计划总投资*.92万元,项目占地*.34平方米(10.03公顷)。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年HPEG装置、20万吨/年TPEG装置、5万吨/年PEG装置、5.8188万吨/年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装置(PP加系列1.6625万吨/年、脂肪醇聚醚系列4.1563万吨/年),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较环评有一定的变动,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环办〔2015〕52号)号文,已建工程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现企业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已投入运行,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 (略) 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以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附件1: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296.4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2、竣工验收报告--超塑项目.pdf5.3 MB, 下载次数2
附件3:1、变动影响分析-超塑项目.pdf1.8 MB, 下载次数1
附件4:3、超塑验收意见.pdf716.0 K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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