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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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桓荣石英砂生产加工项目

(略) 新罗区适中镇莒舟村

(略)

(略) 新 (略)

项 (略) 新罗区适中镇莒舟村,用地面积11167.5平方米,主要建设石英砂生产线,对原料(石英原矿)破碎、筛分后进行选矿、酸洗处理,年产石英砂24万吨,其中玻璃精砂10万吨、陶瓷用细砂2万吨、光伏玻璃砂12万吨(需要酸洗)。

(一)大气污染防治。原料堆场应配套“三防”措施,原料破碎、筛分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采取除尘措施,物料装卸、输送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必要的抑尘措施,及时清扫收集沉降粉尘。酸洗工序使用3台1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供热,锅炉废气采取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盐酸、氢氟酸储罐及酸洗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本项目选矿用水、酸洗用水等分别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洗车废水、初期雨水分别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沉淀池容积应满足实际需要。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物资,开展日常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新罗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0.275吨/年、氮氧化物0.184吨/年。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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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桓荣石英砂生产加工项目

(略) 新罗区适中镇莒舟村

(略)

(略) 新 (略)

项 (略) 新罗区适中镇莒舟村,用地面积11167.5平方米,主要建设石英砂生产线,对原料(石英原矿)破碎、筛分后进行选矿、酸洗处理,年产石英砂24万吨,其中玻璃精砂10万吨、陶瓷用细砂2万吨、光伏玻璃砂12万吨(需要酸洗)。

(一)大气污染防治。原料堆场应配套“三防”措施,原料破碎、筛分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采取除尘措施,物料装卸、输送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必要的抑尘措施,及时清扫收集沉降粉尘。酸洗工序使用3台1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供热,锅炉废气采取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盐酸、氢氟酸储罐及酸洗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本项目选矿用水、酸洗用水等分别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洗车废水、初期雨水分别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沉淀池容积应满足实际需要。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物资,开展日常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新罗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0.275吨/年、氮氧化物0.184吨/年。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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