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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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 (略) 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同意,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定于2023年4月底举行“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党建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年满18周岁)、法人和其他组织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五、报名地点: (略) 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开发利用股。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文庆

联系电话:*

八、《听证会须知》

1.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审核后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标定地价公示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8日


为了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 (略) 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同意,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定于2023年4月底举行“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党建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年满18周岁)、法人和其他组织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五、报名地点: (略) 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开发利用股。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文庆

联系电话:*

八、《听证会须知》

1.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审核后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标定地价公示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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