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公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03-2816:15
受理公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03-2816:15
索引号: | */2023-255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略) 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关于2023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3年3月 (略) 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共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 29日至2023年4月 7 日(7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内容 | 环评主编人员 | 联系电话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建德化工二厂2万吨/年精草铵膦项目一期 | (略) 下涯镇丰和路1号 | 浙江新安 (略) | 浙江联强 (略) | 企业拟总投资26602.33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项目用地面积30亩(现有厂区内空地,不新增用地),新增建筑面积10092.5m2,新建设施有:发酵车间(2172m2,*类)、转化车间(3150m2,*类)、罐组1(100m3*类液体立式氮封储罐8座)、罐组2(200m3*类液体立式储罐4座)、*类仓库(2625m2,*类2项)、区域配电室(772m2,*类)、区域机柜间(772m2,*类)。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5000t(折百),二期15000t(折百),一期建设时,完成一、二期项目的主体建筑,二期项目仅增加主要生产设备。本报告仅对一期项目开展环评工作,一期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27.4%精草铵膦水剂7665吨及40%精草铵膦水剂7250吨(合计折百精草铵膦5000吨)、*酮730.9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均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反应条件温和,所需原料除酶催化剂外,均属于大宗化工品,因而来源广、货源足,利于稳定生产。项目工艺产品转化率高(99%以上)、选择性好(99%以上),因而生产产品的能耗、物耗等综合成本较低,且产品质量稳定性好, (略) 场竞争力。 | 曹昕鑫 | 2023.3.28 | 详见上传文件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分局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个人隐私的内容。单位或个人需要核实公众参与情况的,请到相应环评单位进行核实。
索引号: | */2023-255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
文件编号: |
(略) 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关于2023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3年3月 (略) 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共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 29日至2023年4月 7 日(7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内容 | 环评主编人员 | 联系电话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建德化工二厂2万吨/年精草铵膦项目一期 | (略) 下涯镇丰和路1号 | 浙江新安 (略) | 浙江联强 (略) | 企业拟总投资26602.33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项目用地面积30亩(现有厂区内空地,不新增用地),新增建筑面积10092.5m2,新建设施有:发酵车间(2172m2,*类)、转化车间(3150m2,*类)、罐组1(100m3*类液体立式氮封储罐8座)、罐组2(200m3*类液体立式储罐4座)、*类仓库(2625m2,*类2项)、区域配电室(772m2,*类)、区域机柜间(772m2,*类)。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5000t(折百),二期15000t(折百),一期建设时,完成一、二期项目的主体建筑,二期项目仅增加主要生产设备。本报告仅对一期项目开展环评工作,一期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27.4%精草铵膦水剂7665吨及40%精草铵膦水剂7250吨(合计折百精草铵膦5000吨)、*酮730.9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均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反应条件温和,所需原料除酶催化剂外,均属于大宗化工品,因而来源广、货源足,利于稳定生产。项目工艺产品转化率高(99%以上)、选择性好(99%以上),因而生产产品的能耗、物耗等综合成本较低,且产品质量稳定性好, (略) 场竞争力。 | 曹昕鑫 | 2023.3.28 | 详见上传文件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分局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个人隐私的内容。单位或个人需要核实公众参与情况的,请到相应环评单位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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