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柏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公告
邢台市柏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推进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 (略) 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方式
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购买,主要是在对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资质、服务能力和水平、当前运行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确定购买服务对象。
二、承接动物防疫主体的条件
承接服务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内部制度完善,特别是建立履职及其风险防范制度;
3.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有2名以上具有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或执业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服务内容
2023年全县121个村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疫苗注射、畜禽标识佩戴,养殖记录登记,畜禽免疫档案制作,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以及网络传输强制免疫信息,协助做好服务区域的动物防疫技术服务、防疫宣传、行业调查、疫情监测和报告、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消毒、保险联动、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022年度全县畜禽存栏数量为:猪3.5万头、牛0.35万头、羊1.3万只、禽70万羽。
四、工作目标
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畜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 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 70%以上。
五、具体工作:
(一)承接方负责和配合畜禽养殖(场)户的疫苗注射、耳标佩戴,建立防疫档案等。要求防疫档案及时填写,内容全面、详实、规范。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二)承接方负责协助做好疫情报告和疫情处置。在辖区内发现疫情,做到及时并按程序上报,若辖区内发生疫情,应协助完成各项疫情处置工作。
(三)承接方负责协助开展“瘦肉精”抽检,协助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等公益性任务。
(四)承接方负责做好业务部门交办的与动物防疫有关的其他业务工作。按时间要求做好免疫周报、月报、进展报告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五)购买方负责提供动物防疫相关的防控物资(疫苗、消毒药、器械设备、防护用品),其他工作所需由承接方负责。
六、报名及竞标
报名时携带:1、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兽医专业技术队*实力的说明材料;3、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柏乡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设计方案。
竞标时携带: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所需费用明细报价表。附件:(示例)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表。
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略) 柏乡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综合股
竞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
(略) 柏乡县农业农村局西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亚军
联系电话:0319-*
附件: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表
序号 | 科目 | 预算细则及金额 | 小计(万元) | 占总经费的比例(%) |
1 | 劳务费 | 人×元/天×100天 | ||
2 | 车辆油费 | 辆×元/天×100天 | ||
3 | 餐费 | 人×元/天×100天 | ||
4 | 住宿费 | 人×元/天×100天 | ||
5 | 通讯费 | 人×元/天×100天 | ||
6 | 办公用品费 (档案、笔、纸张等) | |||
7 | 其他费用 | |||
总计 |
为加强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推进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 (略) 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方式
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购买,主要是在对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资质、服务能力和水平、当前运行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确定购买服务对象。
二、承接动物防疫主体的条件
承接服务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内部制度完善,特别是建立履职及其风险防范制度;
3.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有2名以上具有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或执业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服务内容
2023年全县121个村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疫苗注射、畜禽标识佩戴,养殖记录登记,畜禽免疫档案制作,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以及网络传输强制免疫信息,协助做好服务区域的动物防疫技术服务、防疫宣传、行业调查、疫情监测和报告、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消毒、保险联动、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022年度全县畜禽存栏数量为:猪3.5万头、牛0.35万头、羊1.3万只、禽70万羽。
四、工作目标
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畜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 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 70%以上。
五、具体工作:
(一)承接方负责和配合畜禽养殖(场)户的疫苗注射、耳标佩戴,建立防疫档案等。要求防疫档案及时填写,内容全面、详实、规范。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二)承接方负责协助做好疫情报告和疫情处置。在辖区内发现疫情,做到及时并按程序上报,若辖区内发生疫情,应协助完成各项疫情处置工作。
(三)承接方负责协助开展“瘦肉精”抽检,协助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等公益性任务。
(四)承接方负责做好业务部门交办的与动物防疫有关的其他业务工作。按时间要求做好免疫周报、月报、进展报告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五)购买方负责提供动物防疫相关的防控物资(疫苗、消毒药、器械设备、防护用品),其他工作所需由承接方负责。
六、报名及竞标
报名时携带:1、动物防疫服务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兽医专业技术队*实力的说明材料;3、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柏乡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设计方案。
竞标时携带: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所需费用明细报价表。附件:(示例)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表。
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略) 柏乡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综合股
竞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
(略) 柏乡县农业农村局西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亚军
联系电话:0319-*
附件: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预算表
序号 | 科目 | 预算细则及金额 | 小计(万元) | 占总经费的比例(%) |
1 | 劳务费 | 人×元/天×100天 | ||
2 | 车辆油费 | 辆×元/天×100天 | ||
3 | 餐费 | 人×元/天×100天 | ||
4 | 住宿费 | 人×元/天×100天 | ||
5 | 通讯费 | 人×元/天×100天 | ||
6 | 办公用品费 (档案、笔、纸张等) | |||
7 | 其他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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