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甸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双甸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和2016年全国“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村居加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省、市、县“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镇消委会成立全镇冬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管周宁和副镇长、政法委员张爱明担任,副组长有镇派出所所长高小林、镇安监所所长桑浩斌担任,成员由消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镇派出所副所长阚先华任主任,具体牵头负责本次冬防的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11月15日前,镇消委会将全力配合县消委会对隐患整改情况逐家过堂,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分类研判现存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适时召开推进会,通过督促制定整改计划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属地村居、行业职能部门隐患督改责任和重大隐患单位整改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再落实、再明确。12月份,镇政府将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月”行动,对我镇列入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各块要量化整改任务,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再整改销案。对今年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尽快完成整改。
2、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镇各大办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深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并将其纳入年度检查考核等内容。公安机关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配合和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设部门要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防工程;安监部门要牵头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工业部门要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招商会展活动、商贸服务行业、旅游景区景点、星级宾馆;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重点检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广新部门要重点检查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教育部门要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期间,各块要建立“每周一汇报,每半月一抄告,每月一反馈”的常态化机制,并通过召开联系会议的形式,切实做到“存在隐患必抄送、相关节点必考核,相关任务必反馈”,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和火灾隐患整改相关要求要参考附件内容。
3、强化“三合一”场所整治。继续强化“三合一”场所的整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火灾责任倒查“四不放过”刚性措施,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果断采取断电等强硬措施进行整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各块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生产型”三合一坚决取缔,“经营性”三合一依法管理。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镇消委办要结合本地区区域和产业特点,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单位和区域情况,明确火灾防控重点,采取针对性对策措施。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特别是要严防“三合一”、“群租房”、沿街九小场所发生大问题。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镇城建办、派出所要全面梳理本地区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情况,摸清摸准规划内容不合理、不规范,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不适应,以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的建设和配置等未按消防规划严格落实等问题,结合“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一并考虑,在我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要一并体现,根据全县总体要求必须在2016年底完成。 (略) 政消防供水建设力度,按照2015年、 (略) 政消火栓建设目标任务,我镇要合理制定公共消防设施补建专项计划,确保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今年建设任务; (略) 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制度, (略) 政消火栓完好率要达到90%。
3、推动建设“微型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有50%建成“微型站”;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要100%建成。
4、加强网格防控。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网 (略) 政消火栓建设实施方案》(东消委〔2015〕4号)要求,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事要入网、人要定格”的基本要求,健全网格管理队*,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规定工作程序,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有效落实辖区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职能,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镇消委办要进一步延续前期探索建立的模式开展试点,即:依托政府专职队,选调富有经验的民警和消防文员,建立“防消结合”式“实体运作”型消防组织示范点,统筹开展防、灭火工作,创新地将基层网格落到实处。
5、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11月15日前,镇公安派出所要召开本辖区重点单位例会,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有效形成第一处置力量。2015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六加一”措施。要按照《关于深化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力指导单位开展自我管理、自我培训、自我评估等工作,每月上报工作计划,每周上报工作情况。2016年12月底前,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完成三项报告备案及消防安全自我评估。
6、深化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应用。 (略) 里统一确定的建设模式,完成我县系统更新接入工作,加快一、二级重点单位的接入速度,对还未接进系统的重点单位要加快联网资料收集,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要对存在问题不能正常联网监测单位一一上门开展检查,督促联网单位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系统效用;加强联网监测结果应用,提升消防控制室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通过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7、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民政、教育、文广新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贯彻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督促行业系统单位严格落实。2015年11月底前,要对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其他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建立一支消防安全“明白人”队*,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2015年12月底前,相关行业部门完成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上报工作总结;2016年1月底前,县政府将对相关行业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考评,并下发专项通报。
8、推进“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各行业部门要发动机关及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各级消防官方微信、微博。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履行消防公益宣传职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设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并每个月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员至少发送1条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短信,遇重大节日或保卫活动每天发送消防安全短信。消防大队、各级公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微信、微博和手机短信发送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信息编辑发送工作。要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各部门官方微信、微博应用合作,丰富微信原创内容,强化互动交流,形成“微联盟”工作合力。各地原创消防微信内容发送列入宣传积分考核内容。2015年12月底前,全县微信公众平台完成1万人目标人群订阅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时,全县各级微信粉丝数到2万人以上。
9、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建设。要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要求,积极推动基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全国重点镇和建制镇加快建立专职消防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县政府《2015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要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和机会回报等激励。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强力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各村、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区域、行业、系统和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教育部门要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主体责任,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推进消防安全进课堂、进课时、进教材,组织开展好寒假前或开学后“消防安全第一课”、消防家庭作业、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宣传、民政部门要扎实开展社区、农村、弱势群体聚集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培养、推选“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组织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家庭和养老机构排查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救助等活动。文广新部门要推动各类官方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消防工作动态、消防安全常识,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宾馆等在电影放映前、电视开机时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11月份,各地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月”集中宣传活动。
2、大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部门行业系统专业网站,开办消防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动态。文广新部门要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媒体跟踪回访;组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定期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提示字幕,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消防安全月”期间,提高刊播频次。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紧依托新建立的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广泛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村、各部门要多方发动,结合各种平台共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下基层、进单位、进社区”服务活动,广泛深入社区、单位、农村、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和说教式讲授。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村、各部门要紧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 (略) 、市、县“两会”以及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假日,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各类商贸节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举办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范工作措施。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审批和仓储场所安全检查,合理划定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严厉查处违规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全勤指挥制度,提升调派等级,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0日前)。各村、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各消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制定行业系统冬防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村、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镇消委会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适时通报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工作合力。各村、各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内容,一并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隐患整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各村、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块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对火灾多发、高发行业、重点区域,镇冬防工作组要具体研究、重点部署,通过督导与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经常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镇消委会办公室(消防安全信息上报联络员:孙晓峰)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至县消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红梅,电话:*,邮箱:*@*q.com)。
附件:1、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整治内容
2、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附件1:
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2)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县(市、区、镇)政府是否向上级政府报备。
(3)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三、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地下室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四、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五、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分工不明确,消防设施及应急疏散设施损坏或故障,消防给水及消防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未按要求建立消防管理队*及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未落实3分钟到场处置初起火灾要求等问题。
附件2:
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一、对存在以下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类厂房、库房或*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 (略) 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7、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 (略) 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和2016年全国“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村居加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省、市、县“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镇消委会成立全镇冬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管周宁和副镇长、政法委员张爱明担任,副组长有镇派出所所长高小林、镇安监所所长桑浩斌担任,成员由消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镇派出所副所长阚先华任主任,具体牵头负责本次冬防的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11月15日前,镇消委会将全力配合县消委会对隐患整改情况逐家过堂,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分类研判现存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适时召开推进会,通过督促制定整改计划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属地村居、行业职能部门隐患督改责任和重大隐患单位整改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再落实、再明确。12月份,镇政府将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月”行动,对我镇列入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各块要量化整改任务,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再整改销案。对今年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尽快完成整改。
2、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镇各大办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深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并将其纳入年度检查考核等内容。公安机关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配合和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设部门要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防工程;安监部门要牵头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工业部门要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招商会展活动、商贸服务行业、旅游景区景点、星级宾馆;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重点检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广新部门要重点检查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教育部门要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期间,各块要建立“每周一汇报,每半月一抄告,每月一反馈”的常态化机制,并通过召开联系会议的形式,切实做到“存在隐患必抄送、相关节点必考核,相关任务必反馈”,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和火灾隐患整改相关要求要参考附件内容。
3、强化“三合一”场所整治。继续强化“三合一”场所的整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火灾责任倒查“四不放过”刚性措施,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果断采取断电等强硬措施进行整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各块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生产型”三合一坚决取缔,“经营性”三合一依法管理。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镇消委办要结合本地区区域和产业特点,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单位和区域情况,明确火灾防控重点,采取针对性对策措施。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特别是要严防“三合一”、“群租房”、沿街九小场所发生大问题。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镇城建办、派出所要全面梳理本地区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情况,摸清摸准规划内容不合理、不规范,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不适应,以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的建设和配置等未按消防规划严格落实等问题,结合“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一并考虑,在我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要一并体现,根据全县总体要求必须在2016年底完成。 (略) 政消防供水建设力度,按照2015年、 (略) 政消火栓建设目标任务,我镇要合理制定公共消防设施补建专项计划,确保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今年建设任务; (略) 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制度, (略) 政消火栓完好率要达到90%。
3、推动建设“微型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有50%建成“微型站”;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要100%建成。
4、加强网格防控。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网 (略) 政消火栓建设实施方案》(东消委〔2015〕4号)要求,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事要入网、人要定格”的基本要求,健全网格管理队*,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规定工作程序,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有效落实辖区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职能,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镇消委办要进一步延续前期探索建立的模式开展试点,即:依托政府专职队,选调富有经验的民警和消防文员,建立“防消结合”式“实体运作”型消防组织示范点,统筹开展防、灭火工作,创新地将基层网格落到实处。
5、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11月15日前,镇公安派出所要召开本辖区重点单位例会,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有效形成第一处置力量。2015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六加一”措施。要按照《关于深化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力指导单位开展自我管理、自我培训、自我评估等工作,每月上报工作计划,每周上报工作情况。2016年12月底前,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完成三项报告备案及消防安全自我评估。
6、深化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应用。 (略) 里统一确定的建设模式,完成我县系统更新接入工作,加快一、二级重点单位的接入速度,对还未接进系统的重点单位要加快联网资料收集,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要对存在问题不能正常联网监测单位一一上门开展检查,督促联网单位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系统效用;加强联网监测结果应用,提升消防控制室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通过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7、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民政、教育、文广新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贯彻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督促行业系统单位严格落实。2015年11月底前,要对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其他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建立一支消防安全“明白人”队*,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2015年12月底前,相关行业部门完成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上报工作总结;2016年1月底前,县政府将对相关行业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考评,并下发专项通报。
8、推进“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各行业部门要发动机关及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各级消防官方微信、微博。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履行消防公益宣传职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设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并每个月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员至少发送1条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短信,遇重大节日或保卫活动每天发送消防安全短信。消防大队、各级公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微信、微博和手机短信发送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信息编辑发送工作。要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各部门官方微信、微博应用合作,丰富微信原创内容,强化互动交流,形成“微联盟”工作合力。各地原创消防微信内容发送列入宣传积分考核内容。2015年12月底前,全县微信公众平台完成1万人目标人群订阅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时,全县各级微信粉丝数到2万人以上。
9、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建设。要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要求,积极推动基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全国重点镇和建制镇加快建立专职消防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县政府《2015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要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和机会回报等激励。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强力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各村、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区域、行业、系统和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教育部门要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主体责任,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推进消防安全进课堂、进课时、进教材,组织开展好寒假前或开学后“消防安全第一课”、消防家庭作业、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宣传、民政部门要扎实开展社区、农村、弱势群体聚集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培养、推选“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组织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家庭和养老机构排查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救助等活动。文广新部门要推动各类官方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消防工作动态、消防安全常识,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宾馆等在电影放映前、电视开机时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11月份,各地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月”集中宣传活动。
2、大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部门行业系统专业网站,开办消防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动态。文广新部门要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媒体跟踪回访;组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定期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提示字幕,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消防安全月”期间,提高刊播频次。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紧依托新建立的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广泛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村、各部门要多方发动,结合各种平台共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下基层、进单位、进社区”服务活动,广泛深入社区、单位、农村、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和说教式讲授。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村、各部门要紧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 (略) 、市、县“两会”以及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假日,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各类商贸节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举办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范工作措施。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审批和仓储场所安全检查,合理划定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严厉查处违规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全勤指挥制度,提升调派等级,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0日前)。各村、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各消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制定行业系统冬防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村、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镇消委会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适时通报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工作合力。各村、各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内容,一并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隐患整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各村、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块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对火灾多发、高发行业、重点区域,镇冬防工作组要具体研究、重点部署,通过督导与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经常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镇消委会办公室(消防安全信息上报联络员:孙晓峰)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至县消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红梅,电话:*,邮箱:*@*q.com)。
附件:1、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整治内容
2、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附件1:
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2)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县(市、区、镇)政府是否向上级政府报备。
(3)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三、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地下室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四、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五、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分工不明确,消防设施及应急疏散设施损坏或故障,消防给水及消防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未按要求建立消防管理队*及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未落实3分钟到场处置初起火灾要求等问题。
附件2:
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一、对存在以下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类厂房、库房或*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 (略) 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7、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 (略) 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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