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发改审批字〔2023〕68号
镇赉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关于实施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中略评字〔2023〕3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镇赉县乡村振兴局。
三、建设地点
镇赉县镇赉镇南岗子村、建平乡三合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镇赉镇南岗子村:铺装村屯通村沥青砼路面道路总里程为 5.555km,铺装面积为 24997.5 ㎡,路基宽度为 5.5m,路面宽度为 4.5m,道路两侧修建 0.5m 路肩;铺装村内巷路砼道路 1.674 公里,铺装面积为6696 ㎡,路面宽度为 4m;完成村屯道路路肩硬化 26000 ㎡;并沿道路修建边沟 5000m(暗沟);修建 1.5m 高围墙 34000m(其中:门垛高 1.5m、门垛宽 0.5m,围墙墙体高 1.2m,墙帽高 0.3m,240mm 宽砖基础高 0.4m)。建平乡三合村: 建设路肩硬化 29720.15 ㎡,修建围栏地系梁 10708.94 米。厕所 1 处 18.7㎡,村部更换木门7 个;更换断桥铝窗 22个;更换地面瓷砖:233.8 ㎡,墙(插板)682.461 ㎡,更换棚吊顶:358.936㎡,屋顶换琉璃瓦 500 ㎡;院内白改黑 2551.63 ㎡,健身广场 3544.3 ㎡;新建凉亭(长廊):274.7 ㎡。
五、建设期限
7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811.28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镇赉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镇赉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镇赉县乡村振兴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镇赉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3日
(此文主动公开)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发改审批字〔2023〕68号
镇赉县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报来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关于实施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中略评字〔2023〕3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镇赉县乡村建设“典型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镇赉县乡村振兴局。
三、建设地点
镇赉县镇赉镇南岗子村、建平乡三合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镇赉镇南岗子村:铺装村屯通村沥青砼路面道路总里程为 5.555km,铺装面积为 24997.5 ㎡,路基宽度为 5.5m,路面宽度为 4.5m,道路两侧修建 0.5m 路肩;铺装村内巷路砼道路 1.674 公里,铺装面积为6696 ㎡,路面宽度为 4m;完成村屯道路路肩硬化 26000 ㎡;并沿道路修建边沟 5000m(暗沟);修建 1.5m 高围墙 34000m(其中:门垛高 1.5m、门垛宽 0.5m,围墙墙体高 1.2m,墙帽高 0.3m,240mm 宽砖基础高 0.4m)。建平乡三合村: 建设路肩硬化 29720.15 ㎡,修建围栏地系梁 10708.94 米。厕所 1 处 18.7㎡,村部更换木门7 个;更换断桥铝窗 22个;更换地面瓷砖:233.8 ㎡,墙(插板)682.461 ㎡,更换棚吊顶:358.936㎡,屋顶换琉璃瓦 500 ㎡;院内白改黑 2551.63 ㎡,健身广场 3544.3 ㎡;新建凉亭(长廊):274.7 ㎡。
五、建设期限
7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811.28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镇赉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镇赉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镇赉县乡村振兴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镇赉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3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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