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29号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申请批复的函》(双孵化中心文〔2023〕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加快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发展进程,推动双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略) 环科 (略) 出具的《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评估意见》(环科工程咨评字〔2023〕2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位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分为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综合地块和北化工园区事故池综合地块,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综合地块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新建100个停车位、10个候检车位、综合楼792平方米、消防水泵房135平方米、消防水池2座(每座有效容积600立方米,总计1200立方米)、门卫一54平方米、门卫二15平方米、门卫三15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事故池综合地块占地面积11296平方米,新建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6500立方米。新建停车场事故池(兼做初期污染雨水池)1座,有效容积1300立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新建雨水管网5000米;新建给水管网3244米;新建蒸汽管网1000米;新建污水管网650米;新建采暖管网1089米;新建消防电及弱电管网7400米;新建场区内道路工程共30706.65平方米;绿化13055平方米;路灯65套等。配套建设车行管理系统、地磁引导系统、厂区视频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7496.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234.66万元(建筑工程费3777.05万元;设备购置费437.57万元;安装工程费177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0.81万元;基本预备费535.90万元),建设期利息262.2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800万元, (略) 财政投资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小企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 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应及时办理环评审批。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 |||||||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方式 | |
建筑工程 | √ | √ | √ | ||||
设备购置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勘 察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审批部门核 准意见说明: | |||||||
核 准 | |||||||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3月21日 | |||||||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29号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申请批复的函》(双孵化中心文〔2023〕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加快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发展进程,推动双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略) 环科 (略) 出具的《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评估意见》(环科工程咨评字〔2023〕2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位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分为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综合地块和北化工园区事故池综合地块,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综合地块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新建100个停车位、10个候检车位、综合楼792平方米、消防水泵房135平方米、消防水池2座(每座有效容积600立方米,总计1200立方米)、门卫一54平方米、门卫二15平方米、门卫三15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事故池综合地块占地面积11296平方米,新建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6500立方米。新建停车场事故池(兼做初期污染雨水池)1座,有效容积1300立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新建雨水管网5000米;新建给水管网3244米;新建蒸汽管网1000米;新建污水管网650米;新建采暖管网1089米;新建消防电及弱电管网7400米;新建场区内道路工程共30706.65平方米;绿化13055平方米;路灯65套等。配套建设车行管理系统、地磁引导系统、厂区视频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7496.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234.66万元(建筑工程费3777.05万元;设备购置费437.57万元;安装工程费177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0.81万元;基本预备费535.90万元),建设期利息262.2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800万元, (略) 财政投资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小企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 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应及时办理环评审批。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 |||||||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方式 | |
建筑工程 | √ | √ | √ | ||||
设备购置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勘 察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审批部门核 准意见说明: | |||||||
核 准 | |||||||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3月21日 | |||||||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29号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申请批复的函》(双孵化中心文〔2023〕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加快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发展进程,推动双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略) 环科 (略) 出具的《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评估意见》(环科工程咨评字〔2023〕2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位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分为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综合地块和北化工园区事故池综合地块,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综合地块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新建100个停车位、10个候检车位、综合楼792平方米、消防水泵房135平方米、消防水池2座(每座有效容积600立方米,总计1200立方米)、门卫一54平方米、门卫二15平方米、门卫三15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事故池综合地块占地面积11296平方米,新建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6500立方米。新建停车场事故池(兼做初期污染雨水池)1座,有效容积1300立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新建雨水管网5000米;新建给水管网3244米;新建蒸汽管网1000米;新建污水管网650米;新建采暖管网1089米;新建消防电及弱电管网7400米;新建场区内道路工程共30706.65平方米;绿化13055平方米;路灯65套等。配套建设车行管理系统、地磁引导系统、厂区视频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7496.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234.66万元(建筑工程费3777.05万元;设备购置费437.57万元;安装工程费177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0.81万元;基本预备费535.90万元),建设期利息262.2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800万元, (略) 财政投资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小企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 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应及时办理环评审批。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 |||||||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方式 | |
建筑工程 | √ | √ | √ | ||||
设备购置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勘 察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审批部门核 准意见说明: | |||||||
核 准 | |||||||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3月21日 | |||||||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29号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申请批复的函》(双孵化中心文〔2023〕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加快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发展进程,推动双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略) 环科 (略) 出具的《关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评估意见》(环科工程咨评字〔2023〕2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位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分为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综合地块和北化工园区事故池综合地块,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综合地块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新建100个停车位、10个候检车位、综合楼792平方米、消防水泵房135平方米、消防水池2座(每座有效容积600立方米,总计1200立方米)、门卫一54平方米、门卫二15平方米、门卫三15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事故池综合地块占地面积11296平方米,新建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6500立方米。新建停车场事故池(兼做初期污染雨水池)1座,有效容积1300立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新建雨水管网5000米;新建给水管网3244米;新建蒸汽管网1000米;新建污水管网650米;新建采暖管网1089米;新建消防电及弱电管网7400米;新建场区内道路工程共30706.65平方米;绿化13055平方米;路灯65套等。配套建设车行管理系统、地磁引导系统、厂区视频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7496.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234.66万元(建筑工程费3777.05万元;设备购置费437.57万元;安装工程费177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0.81万元;基本预备费535.90万元),建设期利息262.2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800万元, (略) 财政投资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小企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不断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 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应及时办理环评审批。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 |||||||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方式 | |
建筑工程 | √ | √ | √ | ||||
设备购置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勘 察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审批部门核 准意见说明: | |||||||
核 准 | |||||||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3月21日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