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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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3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双建函〔2023〕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四平 (略) 出具的《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评估意见的报告》(四方咨评字〔2023〕035号)提出的评估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5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本项目涉及4条道路,道路总长度 1674.48m,车行道面积为30158.92㎡;人行步道面积 10926.23㎡。

2、雨水工程:d300-d1000管线长2698.78m。

3、污水工程:d300-d600管线长1965.08m。

4、给水工程:d300-d300管线长1935.32m。

5、绿化工程:下沉式 5893.548 ㎡。

6、照明工程:路灯72盏,变压器1套。

7、交通工程:标线1982.87㎡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辽南街道及辽北街道。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086.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 建安工程费343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7.95万元,基本预备费302.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财政投资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3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双建函〔2023〕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四平 (略) 出具的《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评估意见的报告》(四方咨评字〔2023〕035号)提出的评估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5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本项目涉及4条道路,道路总长度 1674.48m,车行道面积为30158.92㎡;人行步道面积 10926.23㎡。

2、雨水工程:d300-d1000管线长2698.78m。

3、污水工程:d300-d600管线长1965.08m。

4、给水工程:d300-d300管线长1935.32m。

5、绿化工程:下沉式 5893.548 ㎡。

6、照明工程:路灯72盏,变压器1套。

7、交通工程:标线1982.87㎡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辽南街道及辽北街道。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086.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 建安工程费343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7.95万元,基本预备费302.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财政投资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3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双建函〔2023〕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四平 (略) 出具的《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评估意见的报告》(四方咨评字〔2023〕035号)提出的评估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5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本项目涉及4条道路,道路总长度 1674.48m,车行道面积为30158.92㎡;人行步道面积 10926.23㎡。

2、雨水工程:d300-d1000管线长2698.78m。

3、污水工程:d300-d600管线长1965.08m。

4、给水工程:d300-d300管线长1935.32m。

5、绿化工程:下沉式 5893.548 ㎡。

6、照明工程:路灯72盏,变压器1套。

7、交通工程:标线1982.87㎡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辽南街道及辽北街道。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086.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 建安工程费343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7.95万元,基本预备费302.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财政投资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3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双建函〔2023〕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四平 (略) 出具的《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评估意见的报告》(四方咨评字〔2023〕035号)提出的评估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城市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5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道路(南广路西段、西善街南段、郑园南街、迎春街北段)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本项目涉及4条道路,道路总长度 1674.48m,车行道面积为30158.92㎡;人行步道面积 10926.23㎡。

2、雨水工程:d300-d1000管线长2698.78m。

3、污水工程:d300-d600管线长1965.08m。

4、给水工程:d300-d300管线长1935.32m。

5、绿化工程:下沉式 5893.548 ㎡。

6、照明工程:路灯72盏,变压器1套。

7、交通工程:标线1982.87㎡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辽南街道及辽北街道。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086.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 建安工程费343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7.95万元,基本预备费302.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财政投资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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