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8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2023年03月28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 引 号: | *151/2023-01517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03月28日-2023年04月0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街46号(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1芝罘区疾控中心建设项目.pdf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烟台芝罘 (略) 芝罘区疾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pdf
公众参与说明:芝罘区疾控中心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索 引 号: | *151/2023-01517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03月28日-2023年04月0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街46号(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1芝罘区疾控中心建设项目.pdf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烟台芝罘 (略) 芝罘区疾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pdf
公众参与说明:芝罘区疾控中心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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